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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iferianThomas在话题“修订本地与用户查核员相关的方针和指引”中的最新留言: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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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fC:考慮将消歧義括号修正为中文括号 1 1 Ericliu1912 2025-11-09 23:33
2 修订本地与用户查核员相关的方针和指引 185 24 LuciferianThomas 2025-11-10 20:49
3 RfC:启用新版Article Wizard 37 9 PexEric 2025-11-07 23:15
4 是否有必要界定“理由无意义”之反对票? 60 9 Sanmosa 2025-11-10 08:50
5 整理WP空間可檢索到的主題摘要(或較偏向兩岸四地相關) 23 4 Ericliu1912 2025-11-08 22:37
6 靠灌水就能灌出荣誉的编辑松意义何在?要不要给折毛解禁并补发俄罗斯大使荣誉? 1 1 Ericliu1912 2025-11-09 23:25
7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明確消歧義括號不應用在條目正文」正在公示 1 1 魔琴 2025-11-1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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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重提在條目標題中正確使用書名號

因此我提议在条目标题中正确使用书名号,无论最终使用甲式还是乙式。

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8日 (六) 19:53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RfC:考慮将消歧義括号修正为中文括号
我現在看回這裏的討論串,實在感覺有點頭痛,因此我想請求一下大家把討論的焦點重新放回原提案上。然後我還是想重申一點,就是這裏沒有一個反對改用全形括號者能為我上面提到的「巴塞爾勞動黨」問題給出任何有實際效用的解方,其中大部分直接無視了此問題的存在本身。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9月28日 (日) 15:05 (UTC)
Talk:东北虎 § 建議更名:“东北虎”→“西伯利亞虎”
东北虎” → “西伯利亞虎”:英文是siberian tiger,[1],東北虎或朝鮮虎等其他別稱,都是因地產生,故建議移動。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0月7日 (二) 00:4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信息框 § 国籍应按主动认领国籍来算

我认为在格式手册的两岸四地及信息框等分页应增加描述,表面国籍应按主动认领且被承认有效的国籍来算,不能且不用添加法律条文上理论上存在,但个人并未真正使用的国籍。

这是说,比如任何一个中国大陆人,至今严格按法条来说,仍然属于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居民和国民,但是除了像陈丹青这样的少数特例确实认领并成功申领到了中华民国国籍以外,其余的不应该抠法律字眼添加国籍。又比如说按法理有自动被授予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侨后裔,如朱棣文,经查其父母大概在生他之时有中国国籍,按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他却有中国国籍,但他从未认领使用过这个身份,故不应标注他有中国国籍。以及1949年以后,1997年以前的香港人,很多按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都有中国国籍,但除非他们明确认领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身份,否则他们只应被视为英国海外国民。--∮♩♪♫♬♭♮♯☧⚧☦︎ 2025年10月9日 (四) 08:02 (UTC)
Talk:特货贸易 § 关于“非简中环境下大多数时候特货都是关于鸦片贸易,不能以百度搜索标准为准”
@Nanniwan提供相应佐证说明这一点。根据我在Google的高级搜索(仅限繁体中文),特貨 - Google 搜索的前十条结果(如"淘寶集運: 普貨,特貨,到底怎麼分?怎麼買? - 網路購物板"、"【特貨教學】10大特貨常見問題,馬上解答你的疑問。"、"常見賣家附贈特貨及特貨說明"、"普貨傻傻分不清】買淘寶一定要懂的貨運遊戲規則!")都没有出现“鸦片贸易”内容。故请阁下停止回退编辑,参与讨论,并援引相关来源论证“特货大都指中共毒品贸易”的非中立观点,谢谢合作!--水里的游鱼是沉默的留言) 2025年10月19日 (日) 05:04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船艦命名格式
船艦名稱是否加引號(包含標題字詞轉換)?希望就此專題範圍達成共識,提出命名一致決議。參見「南瑞号无防护巡洋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3日 (四) 13:05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日本寶塚歌劇團人物的條目名移動再確認
如題,先前的討論已有兩次強共識,我先前遇到@TwistyTongue​君移動了一些,沒注意到指引就先復原了,經提醒後,我找了找沒尋到寶塚人物被略過的原因,再加上最近的例子Talk:かたばみ帖可以保留日本片假名條目名,故來確認社區意見,是否要將Category:寶塚歌劇團裡的人物全數移動,例如南城ひかり保留日語重定向並移動至南城hikari南城Hikari,抑或可以保留目前樣態。再麻煩各位意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1月5日 (三) 15:31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重提在條目標題中正確使用書名號

因此我提议在条目标题中正确使用书名号,无论最终使用甲式还是乙式。

以上。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3月8日 (六) 19:53 (UTC)
Wikipedia talk:游戏维基规则 § 提议将WP:游戏维基规则改名
根据先前讨论,社群对“关注度”、“游戏维基规则”等具有不准确名称的方针指引改名已大致形成共识,其中“关注度”已改名为“收录标准”。目前“游戏维基规则”一名的翻译不但不符合中文语法,而且“游戏”一词容易造成望文生义。本人提议将“游戏维基规则”改名为“滥用维基规则”,这一名称更为准确且不会引起误解,故开议题。--12З4567留言) 2025年8月10日 (日) 15:33 (UTC)
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 § 對於缺票和水票的改革方案

依據上面的共識,先給出如下「半共識制」DYK評選方案,請大家敲定細節。此方案類似典優半共識制,但流程簡易許多,有益於降低社群參與和維護門檻。

主要變化:「7日投票期」縮減為「無票不限期」+「有票限期5日」;通過票數由「4票」縮減為「1+1票」(可由同一人投);強調了「按照方面檢查」,強調評審者對投票背書。

※ 此處原有{{比較條文}}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題外話:此次規則變動正好可以配套換上2級標題。--SuperGrey (留言) 2025年8月18日 (一) 22:15 (UTC)
Wikipedia talk:生者傳記 § 將生者傳記方針的適用範圍擴大到最近逝世者
本提案旨在將生者傳記的規定(如豁免回退不過三)拓展到最近(30天內)逝世者的資料上。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8月19日 (二) 16:1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RfC:考慮将消歧義括号修正为中文括号
我現在看回這裏的討論串,實在感覺有點頭痛,因此我想請求一下大家把討論的焦點重新放回原提案上。然後我還是想重申一點,就是這裏沒有一個反對改用全形括號者能為我上面提到的「巴塞爾勞動黨」問題給出任何有實際效用的解方,其中大部分直接無視了此問題的存在本身。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9月28日 (日) 15:05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 集中選舉廢除「提名區」,代以「報備區」

本次集中選舉中,由於依然存在「提名區」,仍存在不少「隔空喊話」的情況,甚至因此產生誤會,導致提名無效。爲矯正這一點,建議廢除集中選舉討論中的「提名區」;但考慮到社羣會預期所有消息都能在討論串中接收到,建議改設「報備區」,建議規定如下:

  1. 自薦者應自行創建申請頁,並於「報備區」內通知社羣;
  2. 若欲提名其他編者,則須先私下(站內用戶討論頁或站外)詢問意向,獲得同意方可建立申請頁,並於「報備區」內通知社羣。若意向詢問在站內進行,可張貼相關連結;若在站外進行,被提名者須在申請頁確認接受提名。(強烈建議被提名者亦於「報備區」內通知社羣;若被提名者未作出通知,他人可代爲轉達,但不影響提名有效性。)若該提名其實未獲同意,被提名者可以改爲拒絕提名,申請隨即關閉。被提名者回覆的期限,仍從WP:NBC之規定,定爲三天;逾時而未回覆,視同拒絕提名。
    • 本提議中,「卡時間提名」的問題並不存在——創建申請頁的時間視爲申請時間,若回覆期部分處於提名期後,在提名期過後回覆也沒有問題。WP:NBC定義的三天時間也和現行集中選舉基本問題回答的72小時限期相容。
  3. 「報備區」不宜作與報備提名無關的留言,也不應用作「隔空喊話」邀請參選。若希望發起對提名的討論,宜前往該提名的「意見」區;若涉及多個提名,則可使用集中選舉討論的「討論區」。
邀請@人间百态Stang自由雨日Ericliu1912Manchiu,並提請社羣討論。--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 2025年10月1日 (三) 08:50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建議在使用常用名稱章節明文規定傳主更名後,原則上不能立即移動條目到新名稱

建議在使用常用名稱章節明文(註釋或次一級標題皆可)規定「即使有可靠來源證實人物條目的傳主已更換本名、藝名或筆名,也不能立即移動條目到新名稱,除非新名稱已明顯比舊名稱常用」,以貫徹「使用常用名稱」原則。

話說今天我才看到臺灣藝人馬國畢更換藝名為馬國弼的消息(這件事到底有多少人知道?),到維基一查,果然馬國畢早已被移動到馬國弼了。竊以為這種一看到更名新聞,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立即移動條目的行為顯然違反使用常用名稱原則,我自己也做過這種事,認為這樣不對,所以希望明文禁止之。---游蛇脫殼/克勞 2025年10月6日 (一) 03:17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信息框 § 国籍应按主动认领国籍来算

我认为在格式手册的两岸四地及信息框等分页应增加描述,表面国籍应按主动认领且被承认有效的国籍来算,不能且不用添加法律条文上理论上存在,但个人并未真正使用的国籍。

这是说,比如任何一个中国大陆人,至今严格按法条来说,仍然属于中华民国大陆地区居民和国民,但是除了像陈丹青这样的少数特例确实认领并成功申领到了中华民国国籍以外,其余的不应该抠法律字眼添加国籍。又比如说按法理有自动被授予中国国籍的海外华侨后裔,如朱棣文,经查其父母大概在生他之时有中国国籍,按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他却有中国国籍,但他从未认领使用过这个身份,故不应标注他有中国国籍。以及1949年以后,1997年以前的香港人,很多按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都有中国国籍,但除非他们明确认领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的身份,否则他们只应被视为英国海外国民。--∮♩♪♫♬♭♮♯☧⚧☦︎ 2025年10月9日 (四) 08:02 (UTC)
Wikipedia talk:編輯戰 § Wikipedia:編輯戰#更嚴格的回退限制和Wikipedia:仅在必要时进行回退循环引用

Wikipedia:編輯戰#更嚴格的回退限制中写道“在一些争议议题或编者间出现编辑争议时,社群或会采取更为严格的回退限制,譬如回退不过一(1RR)或回退零容忍(0RR),进一步限缩编者在争议中判定为编辑战的明确界限。即使未有明确规定或社群共识,编者也可自愿遵守更严格的回退限制,作为自己的编辑原则或用以应对特定争议领域的问题,详情请参阅维基百科:仅在必要时进行回退”,然而在Wikipedia:仅在必要时进行回退中却写道“当意识到持续的回退操作已经使得条目发展停滞时,各方应当对其他人的编辑给予超出平常的尊重。并不像“回退不过三”原则,这样的规则是自愿、自律的。对于这些规则适用的情况,参见其他回退规则

也就是说,社群目前的确将0RR和1RR作为方针,但是没有写明使用情况--Gaolezhe留言) 2025年10月17日 (五) 13:36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 RFA頁面的用戶名稱是否應該更新
如果用戶已經更改用戶名稱,那RFA頁面是否應該移動頁面至用戶現在的用戶名稱,例如0xDeadbeef / ASid。希望可以討論一下。--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0月18日 (六) 06:22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带着正义感义愤填膺地编写维基百科 § 升为指引如何?
简称是not for Justice--∮♩♪♫♬♭♮♯☧⚧☦︎ 2025年10月18日 (六) 17:26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 § 仲裁及Unblock-zh.org相關事實適應性修訂
首先说句话:今年初恰逢唐纳德·特朗普二度登基,我大量翻译了许多与其有关的条目以及其他主题条目,导致我一度没参与或关注中维客栈讨论。回到正题:中维的仲裁委员会已经成立一段时间了,与此同时定位为“中维的IPBE”的Unblock-zh.org启用已有一年之余。而封禁方针则未有更新。因此,我提议局部修订封禁方针条文,将仲裁委员会实施封禁、Unblock-zh.org列入方针条文,也就是将现有做法纳入方针。--Shwangtianyuan 让中国再次伟大 2025年10月19日 (日) 15:06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 § 临时账号封禁建議,及标记用户页的豁免情况

之前在有些群组中看到过有关封禁临时账号的讨论,此外我还觉得有些标记用户页的时的设置可能有点问题,因此在这里提请对封禁方针做出一些修订,详情见下。

请各位分别对1,2两条进行表态。此外,各位也可以适当的对一些表述不太恰当的位置或者说对要求重点标记的格式进行修改。谢谢各位。(主要是我时间不够……)--浅村しき留言来签个名吧) 2025年10月19日 (日) 15:23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修订管理員的離任指引

Wikipedia:徵求意見/2025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中的议案6B和6C是关于管理员离任的修订,其中6B有修订共识但对于具体拟议条文结论并不明确;6C已有明确共识,可以直接进行公示。议案6B与管理人員活跃度标准有关。征集意见的结论显示主流意見認為應上調活躍度要求,但在具體方案上存在分歧。一方認可改為六個月十次操作,一方傾向加入長期活動標準。鑒於後者更能保證管理員的安全性+活躍度,故此採用後者……但對於具體規定仍存在爭議

※ 此處原有{{CMP}}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关于活跃标准修订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计量时间周期(2年)是否较为严厉方面;有关于自行请辞方面的修订在征集意见中已有明确共识。由于征集意见中并未达成共识,希望社群可以对上述修订进行深入讨论,谢谢。 Stang1188 2025年10月20日 (一) 13:18 (UTC)
Wikipedia talk:草稿命名空间 § 提议:添加如何将草稿变成正式条目的指南

我在维基上从英文站翻译条目到中文站的时候,遇到过这个问题。增加这段有助于像我这样的萌新更方便地写新条目

※ 此處原有{{比較條文}}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Jexjws留言) 2025年10月23日 (四) 07:35 (UTC)
Wikipedia talk:討論頁指引 § 引入英维折叠讨论中明显LLM文本的做法

英语维基的TPG今年加入了允许划去或折叠他人明显由LLM生成的留言的条款en:WP:AITALKRFC编辑请求),并提供了折叠模板en:Template:Collapse AI top

鉴于本站也有在讨论中使用疑似由LLM生成的大段文本的现象(例如在WP:ANM等管理员布告板以及页面存废讨论),我认为值得引入此规则。相关用户见到发言被折叠后或许会收敛,因此在维持版面整洁的同时也能起到吓阻作用。目前本地用途类似的模板有{{TalkH}}(虽然不算常用),或许可将功能并入该模板;直接引入英维的Template:Collapse AI top亦可。--Srapoj留言) 2025年10月24日 (五) 11:15 (UTC)
Wikipedia talk:人工智慧 § 考慮將此資訊頁升為正式指引
鑑於目前人工智能的用途及重要度已日益增多,本地更已設立針對AI生成內容的速刪標準,本地或許需要針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管理等方面的的統一標準。本人現提議將修改後的該資訊頁升為正式指引。--WiiUf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04:44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 釐清行政員及仲裁委員會於管理人員申請事宜的權責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11月19日 (三) 02:03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仲裁案引起對行政員及仲裁委員會在管理人員申請過程中各自角色的疑問,謹此發起討論以作釐清。

簡而言之:建議明文化行政員「行政處分」之權,允許對拉票等導致投票結果失真的情況無效處分,以及在情況存疑或候選人申請期間失信的情況作臨時處分後轉交社群或仲委會商議;涉及隱密證據時交由仲裁委員會處理。而不論行政員或仲裁委員會,除投票結果失真之情況外,均無權宣告投票結果無效;惟仲裁委員會在必要情況可實施禁制,防止濫用者獲取權限,或轉交社群討論產生共識推翻投票結果。

--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01:15 (UTC)
Wikipedia talk:行政员 § 明確行政員權力範圍

如同上方對《管理人員申請方針》的提議修訂中所述,當前行政員之權力模糊不清。謹此建議修訂《行政員方針》,明確行政員具「總結、解讀及執行共識」權,並將往例中的部分裁量權明文規範成「行政處分」權,詳情如下:

※ 此處原有{{比較條文}}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以上,提請社群探討。--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04:13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提案修正WP:BALL反應未來條目的行文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5年11月12日 (三) 23:59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盡快提出。

問題源自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5/10/27#北橫快速道路這邊。我發現「維基百科不是占卜師」的方針,在反應部份未來相關的條目(如台湾海峡通道)力有未逮,可能需要同步英維修改。暫時想這樣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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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mx留言) 2025年10月29日 (三) 08:56 (UTC)
Wikipedia talk:傀儡 § 補充對於用戶被軟封鎖後另創帳戶並不違反傀儡方針的事實性修訂

根據Wikipedia:封禁#常見封鎖類型對註冊用戶的軟封鎖僅禁止該特定帳號編輯而不影響其使用的IP地址。此設置適用於封鎖宣傳性用戶名及其他違反用戶名方針的情況,容許其建立符合用戶名方針的新帳號或繼續以IP編輯。目前傀儡方針「被容許使用多重帳戶的行為」一節中並未提及此類狀況。在下對相關章節提議添加事實性修訂。先行根據英文維基百科的條文進行翻譯,條文如下:

--aqurs 🍧 2025年10月29日 (三) 15:08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 § 擴展G15以包含被全域隱藏用戶的用戶自治空間

最近遇到Jimmy-bot以G15提刪LTA:XTX傀儡的用戶討論頁,發現是因爲監管員全域鎖定時全域隱藏了用戶名,而非賬戶本來不存在。嚴格上,既然用戶其實存在(技術上並無刪除或更改用戶名),應不屬於「孤立頁面」,但又確實毫無保留的必要,非時常跟蹤元維基請求進展的用戶更無法得知此用戶的存在。因此,建議擴充G15,以涵蓋被全域隱藏的用戶的用戶自治空間:

修訂一:接納Ericliu1912的逕行編輯,精簡擬議條文。2025年11月5日 (三) 16:18 (UTC)
※ 此處原有{{比較條文}}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以上,邀請@Manchiu,另提請社羣討論。--1F616EMO喵留言求助?) 2025年11月1日 (六) 04:18 (UTC)
Wikipedia talk:列明来源 § 希望再檢討原地更新的來源的規定

偶然得知在本年7月通過了新增的Wikipedia_talk:列明来源#原地更新的來源條文,當時沒有參與討論,但看後有以下疑惑:

  1. 我一直有個常想發問的小問題,既然現在指引提到有關事宜,建議確定答案後直接註明。這個疑問是關於訪問日期,在一些情況下,編寫及加入來源的日期比網址失效或網頁內容更新還要晚,例如該來源本是其他條目中的已備份來源,或是編者自己從Internet Archive掘出來的,換言之所看到的是依靠前人的備份而獲得的舊版本,這種情況下訪問日期應該填寫加入來源的日期還是備份日期?按避免誤導的原則我相信是備份日期。
  2. 沒誤會的話,條文以強制的口吻要求編者在引用「聲稱或表現出原地更新行為」的網頁作為來源時同時做兩件事,意味着沒有做那兩件事的編者將有違反指引之嫌。其一是填寫訪問日期,這很簡單,其二是對當前網頁版本進行備份,提醒需要這樣做固然是好事,條文以三言兩語描述此要求,好像看完這句話後是個正常人都自然做得來,就如填寫訪問日期一樣,然而我看網站備份這回事說難不難,但說易也不易,沒經驗的人可能會感到為難,覺得自己想加個來源也舉步為艱(就算有經驗的人也未必永遠得心應手,見下文),若指引沒有附帶足夠解釋及經驗分享,恐會對新手造成不公,或又成為一種向新手施下馬威的工具。最好別強制。
--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11月1日 (六) 11:12 (UTC)
Wikipedia talk:收錄標準/音樂 § 修訂選秀五強,定義釐清

據知香港選秀節目《聲秀》今晚將進行決賽,其賽制很可能沒有明確的「五強」,加之想起以往因《校花校草2022》參賽者的討論,及設立演藝選秀標準的想法,有人提出了《全民造星系列》會否不屬於音樂選秀節目的迷思,因此提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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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recordor留言) 2025年11月2日 (日) 12:05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 修訂自由提名下公開投票之執行規範

當前社群已恢復允許用戶自由提名申請管理人員職位,惟在思考有關上方異常處分的情況時,注意到完全遺忘了自由提名的存在。以過往自由提名的運作機制,分列「支持」、「反對」及「中立」三段,且用戶投票時使用有序列表標記,點票上是很方便,但也同時方便了過往看着投票情況去拉票的不當操作,還變成「分派」的情況,加深社群分裂。由此,建議未來的公開投票的運作有以下修訂:

  1. 不再分列「支持」、「反對」及「中立」三段;社群成員不論意向為何,一律在「意見區」段發表。就算還沒能實行共識制申請,但比起單純的民意調查,起碼看起來像是一個討論,而不是一個純粹的投票。
  2. 在意見(投票)區禁用以顏色、放大文字方式過度強調投票意向的投票方式。投票意向僅可(也應該)用粗體展現(可以通過CSS把以上投票模板前面的上色部分去除達成),也是方便最終點票,但儘量使滾動式點票拉票變得較為困難,在更大程度上避免看着投票結果拉票的情況。
  3. 因以上調整,使用有序列表標記已無意義,故全面改用無序列表;另停用自動滾動剖析投票結果,意同上。
以上,提請社群探討。--西 2025年11月3日 (一) 03:04 (UTC)
Wikipedia talk:檔案移動員 § 提议修改WP:FILEREDIRECT
现在即使保留重定向,也会因为符合WP:R6而被快速删除。而本地没有c区的重定向可能用于其他项目的需求,所以我认为应该修改为如有不留重定向权限,则应该在替换相关文件名后选择不保留重定向。--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11月4日 (二) 15:27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日本寶塚歌劇團人物的條目名移動再確認
如題,先前的討論已有兩次強共識,我先前遇到@TwistyTongue​君移動了一些,沒注意到指引就先復原了,經提醒後,我找了找沒尋到寶塚人物被略過的原因,再加上最近的例子Talk:かたばみ帖可以保留日本片假名條目名,故來確認社區意見,是否要將Category:寶塚歌劇團裡的人物全數移動,例如南城ひかり保留日語重定向並移動至南城hikari南城Hikari,抑或可以保留目前樣態。再麻煩各位意見,謝謝。--提斯切里留言) 2025年11月5日 (三) 15:31 (UTC)
Wikipedia talk:游戏维基规则 § 修訂WP:遊戲維基規則之中利用微小錯誤的部分
※ 此處原有{{CMP}}模板內容,因節省徵求意見摘要篇幅而省略,請至有關討論頁查看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 2025年11月8日 (六) 07:31 (UTC)
Wikipedia talk:生者傳記 § 在姓名隐私里正式引入en的mos内容的性少数隐私部分
引入对于在世或逝世30天以内的跨性别者,如果本人没有明确表示仍愿意使用曾用名,且其曾用名未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则不得出现曾用名。即使因曾用名有影响力而例外,通常来说也只能出现一次,除非有特别情况,比如其曾用名拼写跟传记内容有明确关系,比如说他本来叫a*****,后来改名z*****,他因为叫a*****,排序排在前面因而幸运的获得了什么什么重要的机会,改变了后续一整个人生之类的--神奇魔女飞天 2025年11月12日 (三) 04:46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游戏维基规则 § 提议将WP:游戏维基规则改名
根据先前讨论,社群对“关注度”、“游戏维基规则”等具有不准确名称的方针指引改名已大致形成共识,其中“关注度”已改名为“收录标准”。目前“游戏维基规则”一名的翻译不但不符合中文语法,而且“游戏”一词容易造成望文生义。本人提议将“游戏维基规则”改名为“滥用维基规则”,这一名称更为准确且不会引起误解,故开议题。--12З4567留言) 2025年8月10日 (日) 15:33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RfC:考慮将消歧義括号修正为中文括号
我現在看回這裏的討論串,實在感覺有點頭痛,因此我想請求一下大家把討論的焦點重新放回原提案上。然後我還是想重申一點,就是這裏沒有一個反對改用全形括號者能為我上面提到的「巴塞爾勞動黨」問題給出任何有實際效用的解方,其中大部分直接無視了此問題的存在本身。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9月28日 (日) 15:05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 § 临时账号封禁建議,及标记用户页的豁免情况

之前在有些群组中看到过有关封禁临时账号的讨论,此外我还觉得有些标记用户页的时的设置可能有点问题,因此在这里提请对封禁方针做出一些修订,详情见下。

请各位分别对1,2两条进行表态。此外,各位也可以适当的对一些表述不太恰当的位置或者说对要求重点标记的格式进行修改。谢谢各位。(主要是我时间不够……)--浅村しき留言来签个名吧) 2025年10月19日 (日) 15:23 (UTC)
Wikipedia talk:人工智慧 § 考慮將此資訊頁升為正式指引
鑑於目前人工智能的用途及重要度已日益增多,本地更已設立針對AI生成內容的速刪標準,本地或許需要針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管理等方面的的統一標準。本人現提議將修改後的該資訊頁升為正式指引。--WiiUf留言) 2025年10月26日 (日) 04:44 (UTC)
Wikipedia talk:檔案移動員 § 提议修改WP:FILEREDIRECT
现在即使保留重定向,也会因为符合WP:R6而被快速删除。而本地没有c区的重定向可能用于其他项目的需求,所以我认为应该修改为如有不留重定向权限,则应该在替换相关文件名后选择不保留重定向。--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 2025年11月4日 (二) 15:27 (UTC)
Template talk:Non-free use rationale § 提議將Template:Nfur2合併到本模板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同時存在Nfur和Nfur2兩個模板,在英文維基百科,Nfur2已合併至Nfur。英文維基百科的合併理由是:兩個功能近乎相同的模板造成重複維護、使用者抉擇成本與潛在故障點倍增;而「非自由使用依據」屬高度制式、合規導向的頁面構件,標準化優於多樣化。

綜觀Nfur2,參數非常多,而且許多選項會讓使用者不知道如何回答;相較之下,Nfur不僅合乎規定,而且還很簡潔,對使用者而言非常友好。因此,在此提出合併請求。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5年11月10日 (一) 10:26 (UTC)

RfC:考慮将消歧義括号修正为中文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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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本地与用户查核员相关的方针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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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方已打开新的讨论空间“Rfc:關於解冻用户查核员的討論”,故关闭这里的讨论,欲参与讨论请前往下方。 Stang1215 2025年9月23日 (二) 07:13 (UTC)回复
“Rfc:關於解冻用户查核员的討論”已總結RFC共識,所有RFC中的反對意見均已獲妥善回應,新的反對意見亦已獲回應並改為中立。於下方新章節#重行公示。--西 2025年10月23日 (四) 03:3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方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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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可以参与讨论,谢谢。 Stang1221 2025年9月17日 (三) 09:36 (UTC)回复

感觉视作任期结束比较優雅。現有的幾個推定離任都是不符合持权硬条件(NDA、管理员),但是這兩位不是。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7日 (三) 09:43 (UTC)回复
抱歉,RFC2025非常混亂,看不懂;冒昧問一下,爲什麼需要添加權限,而非按需爲用戶查核員添加scrutineer用戶組?--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9月17日 (三) 09:59 (UTC)回复
这个是抄别的站的一个想法,目前同样启用了本地安全投票的enwiki和fawiki都是直接把监票相关权限授予用户查核员;而本站因为指定方针时用户查核员仍在冻结,因此创建了一个新的组。不知可否解答疑问。@1F616EMO Stang1221 2025年9月17日 (三) 10:08 (UTC)回复
感謝解答,沒有問題。可無需影響公示期。--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9月17日 (三) 11:00 (UTC)回复
沒什麼問題。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9日 (五) 08:13 (UTC)回复
注:以上一条留言为魔琴针对“解任”和“稽核”部分的留言,由于讨论串结构调整放在这里。 Stang1215 2025年9月23日 (二) 07:04 (UTC)回复
(?)疑問是否应该将匿名账号与临时账号区分比较好?毕竟现在有了临时账号,匿名账号应该特指ip账号----脳補。◕‿◕。讨论 2025年9月19日 (五) 18:28 (UTC)回复
既然已经造好轮子的话,可以考虑继续沿用……分开管理这些权限会更优雅,鉴权也更方便。——ZhaoFJx(Talk) 2025年9月20日 (六) 01:51 (UTC)回复
达成了解冻用户查核员权限的共识。共识在哪?5A并没有就恢复用户查核权公示,最新留言是人间百态4天前的总结,他的第一句话提到此案争论颇多,如何解读出共识?认为在没有明确恢复用户查核权的共识的基础上,直接以此为由进行修订方针公示有非常严重的程序问题。恕我必须(-)反对。--PexEric 2025年9月20日 (六) 03:27 (UTC)回复
@Stang能否解释阁下理解的共识所在???如果认为人间百态的总结适用“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那只是因为在他总结的时候RFA2025的“意见征集期”已经结束了🤣,所以没有人回应。退一步讲,哪怕是抛开意向调查规则不谈,也可以理解是他受托对讨论进行总结,其中的回应有他及提案支持者的回应,不是新的东西和新的回应。再退一步,哪怕共识为引入,也不代表可以直接开始对修改方案公示。最后再再退一步,现在仍处于“结果总结及公示”期间,“共识存疑讨论维持开放留言”,共识还能被挑战。所以现在这一串讨论() 啥玩意??这个程序到底是怎么走的????@魔琴1F616EMO脳内補完谁能告知我。我要(!)強烈抗议了。--PexEric 2025年9月20日 (六) 05:29 (UTC)回复
同上,恕难以看出共识,(-)反对。--浅村しき留言来签个名吧2025年9月20日 (六) 23:48 (UTC)回复
同上,(-)反对。--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9月21日 (日) 13:40 (UTC)回复
RFA2025那边主持人改为认定议案5A无共识了。这边的方针修订是否应该调整一下并继续公示,还是不修订了?--Srapoj留言2025年9月21日 (日) 23:01 (UTC)回复
已先取消整體公示。不過,本人認為方針修訂本身(與權限恢復拆分)可以繼續,並希望就此部分先行公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2日 (一) 05:05 (UTC)回复
另外,本人對於社群是否確實達成恢復使用者查核權的共識,亦大有疑慮。此一重大決定,也應該值得更充分的討論;前次討論參與者約三十人,不過微幅超過一次申請人數的門檻下限而已,也不見得有安全投票等其他議題討論周全。在社群相當一部分同志不能充分信任體制時,貿然恢復使用者查核員申請,唯有加深社群分裂及疑慮,短期內還可能導致優秀人才遭遇原則反對而折損(眾所周知,管理人員申請常常直接把維基人「登出社群」);理性論之,即使目前恢復權限本身,客觀而言可能利大於弊,外部威脅亦沒有意料中大,仍不應直接排除這一決定對社群自治體制長遠信任的負面影響——尤其當年取消權限的決定,本身就是極嚴重的打擊。建議如本人此前所提出,先以基金會說明修正有關方針以符合未來需要,但開放繼續討論是否正式恢復為宜。(註:本人原則同意恢復使用者查核權,但我住在臺灣,所以可以「隔岸觀火」,同意得很輕鬆,其他人就不必然如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0日 (六) 13:32 (UTC)回复
不反對放緩正式開放用戶查核員,但反對無視RFC達成的引入用戶查核員共識。這次RFC無論是從通知廣度還是討論時間都滿足能達成共識的標準,更何況對於該議題的意見總結不僅是對本次討論的總結,更是對自2018年來多次試圖引入該機制討論的總結。我不認為在就引入本身上還有什麽可以討論的空間。不可否認的是,用戶查核員制度還有很多地方需要討論完善,和WMF之間也需要進一步溝通,但這些討論都應建設在本次RFC所得出的共識之上。如果得出的共識不給出合理理由反駁而選擇拉布不承認,這不僅是對過往討論和RFC規則的漠視,更是在玩弄共識方針--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9月20日 (六) 23:34 (UTC)回复
請問你所謂的達成共識是社群同意恢復此權限還是不同意恢復此權限?--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9月21日 (日) 13:38 (UTC)回复
至少在我發出那段話的時候該共識已進入公示階段且我已回答反對方的意見,才此情形下我假定社群存在此共識並以此為基礎發表相關意見雖然在程序上有些瑕疵,但總體上來看問題不是很大。--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9月21日 (日) 13:52 (UTC)回复
当初对社群打击到现在仍未恢复之前的社群活跃度,稽留了太多非常多管理任务未完成了,可以说至少没看出恢复此项权限对社群造成的弊端。而根据基金会的发言,看得出他们还是想要恢复中文社区的历史繁荣。----脳補。◕‿◕。讨论 2025年9月22日 (一) 15:42 (UTC)回复
注:以上5条留言为原始讨论串针对“RFC中5A是否达成共识”的留言,由于讨论串结构调整放在这里。 Stang1215 2025年9月23日 (二) 07:04 (UTC)回复

刚刚看到消息,既然公示期间遇到反对意见无法解决,那就停止公示并继续深入讨论。个人认为我的操作在程序上没有问题,RFC中最后一条有实质意见的留言已逾7日,且主持人在那时总结以存在共识,那把RFC的5A讨论结果进行公示也没什么问题。不对共识是否达成进行评论。@PexEric Stang1216 2025年9月22日 (一) 06:5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当前冻结查核员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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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两位暂时冻结权限的用户查核员應該如何處理?RfC中的建議是視作任期結束而自動解任,Stang提的方案是说明这两位用户“推定离任”。個人認爲「任期結束」的說法較爲優雅,沒有引入新的模式。雖然「推定離任」也是已有的說辭,但是幾名推定離任都是不符合持权硬条件而離任的:Kegns、Alexander Misel、Lanwi1是由於NDA失效而「離任」,Mys 721tx是因爲不再持有管理員權限而「離任」。Cdip150、Jimmy Xu均符合繼續持權的「硬條件」,似乎不能算是「推定」離任,我覺得應該表述爲新制的設立而離任——視作任期結束而自動解任也是符合這種看法的。由於不涉及方針文本,爲避免影響公示,現拆分討論。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19日 (五) 08:20 (UTC)回复

對於離任的名義我偏好「任期結束」,但就如我在意象調查的意見!保留他們參選查核員的權利(甚至可以是第一次選舉時自動提名),但反對在不重新參與選舉的情況直接復任。Lily135留言2025年9月19日 (五) 08:47 (UTC)回复
私以爲可以這樣:
  1. Kegns、Alexander Misel、Lanwi1由於NDA失效而於NDA失效的一刻「自動離任」;
  2. Mys 721tx因管理員解任投票而於管理權被解除的一刻「被社羣解任」;
  3. Cdip150、Jimmy Xu「被社羣解任」,追溯到對方針進行修改而重啓用戶查核權的一刻。
前兩類是按事實錨定離任時間,第三類是因爲社羣普遍不希望當時的查核員直接復權,可推定爲社羣共識解任。--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9月19日 (五) 09:24 (UTC)回复
我記得在哪裏看過被除權之後要六個月後才能再次申請權限,不確定是否非管理權限才有的規定。如果此規定1️亦適用於用戶查核權,應視爲社羣同意這兩位用戶就這次解任獲豁免。(我記得RFC2025有不少用戶認爲這兩位應該重新選舉,可推定爲忽略其他限制而支持重選。)--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9月19日 (五) 09:29 (UTC)回复
不要搞這麼多東西。當初基金會就是去除了這幾位的用戶查核員權限及用戶組,而不論是基金會還是社群都不允許不經任何選舉復任。如此,當初去除權限即為離任即可,不要去自己定義是因為什麼離任,也不要搞什麼推定不推定的,根本沒任何實際意義。C、J兩位是符合再次參選的條件,也是視作離任後再次參選即可,而「繼續」「保持」「恢復」權限這些都不符合事實。--西 2025年9月19日 (五) 10:31 (UTC)回复
亦可,支持追溯至基金會行動時解任。只是記得有人提過當初基金會沒有決定去除個別查覈員的權限,只是決定用戶查核權暫不適用於中維本地而已。--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求助?2025年9月19日 (五) 11:29 (UTC)回复
User:滥权管理员/2018年WMF关于CU除权解释的原文。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20日 (六) 12:14 (UTC)回复
電郵雙方都是以revoke(除權)為動詞。--西 2025年9月22日 (一) 09:38 (UTC)回复
支持,被暂停的两位经过他们本人同意后再举行选举投票即可,其他人毕竟都有争议,不建议继续任职,并且可以考虑加入到引言里,如果是被解任的一般无权继续选举投票----脳補。◕‿◕。讨论 2025年9月19日 (五) 18:35 (UTC)回复
很明顯,應該將兩人任期結束設定為「未來首批申請結束(或第二位申請通過者上任,以至滿足本地使用者查核自主要件)」之際,這樣社群自治體制上就不會有任何「空窗期」;若兩人選擇參與申請並通過,也方便直接接軌,就更不用擔心;如果未來首批申請沒有任何人選通過(機率並非很低),那就繼續保持任期凍結,反正也沒有實質影響,或者兩人有參加但沒通過,那一樣視為任期結束,與前者相容很方便。所以本人不贊同其餘任何方案,包含錨定於當年「基金會行動」,或此次方針修訂案通過等時間點,尤其不贊同前者,因為基金會不過是not allow [the elected] to serve,不是直接demoted或nullify the election [RfCU]。有些不恰當的比喻,就相當於基金會出了一次超級大技術毛病,phab任務一直沒修好,阻礙本地同志行使權限,但不代表那些人一開始就直接被解任了(至於基金會後來「天降詔諭」,那就另當別論)。現在更新共識之際,本人仍希望社群以新人上任為原則,來規劃既有同志任期有尊嚴地結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0日 (六) 13:22 (UTC)回复
事實上社群自治體制確實存在過空窗期,承認歷史對本地社群的發展很重要。以接軌、空窗期為理由去推定、空泛訂立的新日期作為離任日並不合適。--西 2025年9月23日 (二) 13:22 (UTC)回复
基金會都不承認正式離任,憑什麼社群自己退縮?實際上,此處未經管理人員解任投票,即要求當事人離任,本身就已非平常情況,理論上根本不能這樣;承認基金會剝奪本地行使查核權限的恥辱,與承認有關同志未經社群程序正式離任的事實,兩者並沒有衝突。我不喜歡用「職業」來稱呼站內權限,但停職檢查能等於開除嗎?當然不。另外,社群既有共識,是區分各類情況,將「停職」及離任分開看待。若當初即算兩人離任,豈不是把他們的離任日期拉到後面因故離任同志之前?若強迫大家一致,又會牽扯別的問題,這纔是「空泛訂立」而不符合歷史事實的選擇,幹嘛如此?所以,無論是為了堅守社群自治原則,抑或避免額外發生規則適用問題,本人所提「擱置」(延遲考慮)方案,均可謂(相對)務實可行,起碼也是對體系衝擊最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5日 (四) 22:14 (UTC)回复
您前述留言引用的是關於未上任用戶查核員not allowed to serve,而前半句卻是針對既有用戶查核員說明是the other local CUs who were revoked,基金會確實是正式撤銷權限。而把他們的離任日期拉到後面因故離任同志之前的說法存在明顯謬誤也不是我前面所說的處理方法:如果是視為當時已撤銷權限,那麼自然就不存在「後面因故離任」,因為前面已經離任了。至於若強迫大家一致,又會牽扯別的問題一說,您並未提供有關如何構成空泛訂立、不符合歷史事實的情況,無法作為有效論據;相反我能指出的是在該段時間本地確實不存在用戶查核員。所謂「堅守社群自治原則」無非是想把眼睛遮住假裝社群自治沒有失效,而至於基金會要出手行動;既然都基金會行動了,那事實就是當時這個社群自治被剝奪了,這個才是歷史事實。--西 2025年10月3日 (五) 01:57 (UTC)回复
另外,您有關承認基金會剝奪本地行使查核權限的恥辱,與承認有關同志未經社群程序正式離任的事實,變相表示基本上是同樣性質的WP:OA2021被除權(且可經重新選舉復權)的用戶未經社群程序正式離任(社群未曾正式通過共識承認有關離任),所以仍然是停職管理人員?此說法明顯不合道理。CU一案是基金會(暫時)剝奪本地用戶查核權,故移除持權用戶的權限,是為除權。兩次OA的除權性質、結果和復權處理是完全相同的,不可能OA是除權,而CU卻是停職。--西 2025年10月3日 (五) 02:02 (UTC)回复
基金會不僅說是not allowed to serve,更說這一操作是臨時性的block(見下),很明顯與後來基金會行動性質不同。當年基金會行動有關說明,更直接指出除權當事人應(可)重新申請,而這裡顯然不是如此;基金會當年並(或還)沒有要求遭暫時凍結使用者查核權限者必須重新申請,不過是因為拖太久,到現在形成僵局罷了。停職檢查能跟正式「雙開」處分比嗎?當然也不能。即使基金會後來指出需要重新申請,那也是對於新制上任的要求,不應構成舊制下任期的中斷。我們對於本地事實上無法行使權限沒有爭議,標記也清清楚楚;問題在於認定這是臨時措施(即「凍結」),還是如同基金會行動般的最終處分。我不認為將基金會二〇一八年的操作認定為最終處分,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或當事人而言是公正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日 (五) 07:49 (UTC)回复
你的說法存在極大量的謬誤。WMF通知原文存檔,完全沒提過「凍結」用戶查核權,從頭到尾只有說過「移除所有本地用戶查核員權限」。Block跟凍結或是移除無直接關聯,所謂「停職」仍是社群自己解讀的說法,從頭到尾基金會從來沒說過前CU員可以恢復權限,任期制之下則等同重新申請而非「恢復」,跟OA後被除權者再次選上並不等同「恢復」權限毫無分別。基金會過往也從來沒說過這個是臨時處分。編輯權限跟用戶查核權限不同,編輯權限是直接跟隨用戶存在的權限,獲得解封自可恢復;用戶查核權則絕對不是跟隨用戶存在的權限,事實上2018年3月至今本地是沒有用戶查核員而不是無法行使權限——僅有在保留用戶持有用戶組而移除權限的情況下才是「凍結」權限。--西 2025年10月13日 (一) 05:09 (UTC)回复
另外,當年暫時除權之際,還有申請正進行中;雖然最後沒通過,但如果有通過,請問按你這個算法,他將是什麼時候被「開除」?這矛盾更大了。既然基金會不禁止本地繼續提交申請("We would not stop an election from happening but they would not be able to gain the tools"),不就正是not allow to serve而已(當然,實務上社群也不再辦理申請,這是後話)?與此同時,閣下前述論點,不僅本身沒有道理,更與當年社群認為本地申請可以繼續,作為未來復任基礎,以及允許有關申請正常完結的討論不合。如果要尊重歷史,就應該承認彼時尚無人認為基金會係打算永久除權(直至今日亦然),而社群不過是要改革制度,順便尋找一個正式的「人工斷點」,為事態長年未能解決的僵局解套;我認為新申請結束是一個適合的斷點,而二〇一八年並不適合,因為不符實況。還是沒共識,那就提案付諸表決,我沒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日 (五) 08:01 (UTC)回复
我有必要提個醒,基金會的決定是可以逾越本地社羣共識的,因此本地社羣當時討論出來的東西對於理解基金會的決定的性質並沒有多少參考價值,更別說本地社羣當時已經被WMCUG之流滲透影響了。“We would not stop an election from happening but they would not be able to gain the tools”的實際意涵應該是“你們大可以繼續進行選舉,反正我們無論如何都不承認選舉結果”,因為如果基金會承認選舉結果的話,基金會不會阻止(潛在的)當選人獲授權,基金會阻止(潛在的)當選人獲授權的唯一合理解釋是基金會不承認選舉結果;這點可以從電郵中對“Say, it is futile to elect any CUs during this period, since WMF will not recognize them anyway?”一句的回應“Yes, for now this is correct.”證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4日 (六) 02:08 (UTC)回复
基金會不承認臨時處分改變以前的本地申請結果,並不代表不准本地日後重新要求授權;「WMF will not recognize」(即阻礙本地申請通過者履任)跟本地是否recognize,本身是兩個問題。就現在而論,這些猜測固然沒有意義,但基金會當時顯然並未決定永久除權(即立即要求所有在任者必須重新申請),也沒預料暫時處分會持續如此之久(甚至其間還發生一整個基金會行動),這則是事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0:03 (UTC)回复
因為時間過久,社群想法產生變化,要求當事人重新提交申請、確認社群信任,此本可理解,基金會當年亦已指出「for example a month away from the tools is very different then a couple years」;但不能據此反而認定,當年基金會操作本身即屬永久除權。本地亦至今長期承認在任者理論上仍持有權限,僅其實際行使處於凍結(不明)狀態,否則今天就不會討論此類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0:18 (UTC)回复
你還是在這裏說一些與事實完全相反的話啊。我在上面也不是沒有提過“本地社羣當時已經被WMCUG之流滲透影響了”這話,當時的本地社羣就算真有“承認在任者理論上仍持有權限”的結論,由於滲透的緣故,這種結論是無效的。而且我看了一下,我相信你對“block”一詞的意思有著相當大程度的誤解,“block”一詞指的是基金會不承認選舉結果且不容許將CU權授予任何中文維基百科用戶,而不是基金會suspend中文維基百科當時的CUer的權限,因為“block”一詞在4封電郵出現的5處討論的都是當時正在選CUer的Techyan的選舉的有效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4日 (六) 11:58 (UTC)回复
「由於滲透的緣故,這種結論是無效的」,你是要在本站開搞轉型正義?何況講話的又不僅是他的支持者,除了貶低有關當事人、打壓其意見「正當性」云云,完全不知道你提這事是為了什麼。還是你覺得@BluedeckCwekLnnocentius等人都是他們的附庸?那可厲害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9:59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WMCUG之流的滲透會導致社羣的部分用戶(曾經一度包括我自己在內)被他們誤導,並進而支持或認同不成立的結論。再者,WMCUG之流的滲透涉及偽造共識(這點OA2021應該有提過),說真的,他們主導過的各種規則的制訂我都認為應該重新檢視一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6日 (一) 15:09 (UTC)回复
即使加入這一因素,當年社群應該是普遍不理解基金會決定的內涵(因為當時說明相當模糊),且基金會至今也沒有指出具體是誰犯了錯。這些問題,我想改制能過去的話也就算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7日 (二) 05:32 (UTC)回复
那要不現在再發一次e-mail請求澄清現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9日 (四) 14:47 (UTC)回复
也行。不過基金會目前理事選舉爭議瀰漫(見客棧消息區),信任及安全部門應該也是火燒眉毛,建議等一些時候再打擾他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9日 (四) 16:02 (UTC)回复
另外,當年暫時除權之際,還有申請正進行中;雖然最後沒通過,但如果有通過,請問按你這個算法,他將是什麼時候被「開除」?:因基金會剝奪本地用戶查核權,所以根本沒有「如果有通過」一說,未曾上任就不存在所謂「開除」。前文有說:so no new elections will be honored at this time,基金會也是明確表明選上的人不是on-hold用戶查核員——and he will not become an on-hold CU,所以這個選舉根本不存在「如果通過」一說,而是無論如何都是不獲通過的選舉,那自然不存在「什麼時候被除權」的問題,因為就算得票高於80%也不會獲授權,自然不存在除權的問題。
郵件還有下文如下:
問:Just to make it crystal clear: WMF will not admit any local CUs elected after this office action and before the block is released? Say, it is futile to elect any CUs during this period, since WMF will not recognize them anyway?
答:Yes, for now this is correct. We would not stop an election from happening but they would not be able to gain the tools.
基金會說的是隨便你選,但對於他們來說這個選舉根本沒有效力,是不獲承認的結果。--西 2025年10月13日 (一) 05:19 (UTC)回复
基金會是否承認與本地是否承認申請結果,本來是兩個問題。本地社群當初是傾向承認申請結果,等待基金會方面解決癥結所在,再來考慮全域授權事宜;不過是為了避免可能衝突(以及考慮基金會態度的現實),乾脆暫時不再辦理申請而已。所以,因為這類申請不存在實例(不包含當年那一未通過者),無法推知結果如何;就現在而言,亦已無甚意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4日 (二) 04:40 (UTC)回复
本地完全可以搞個天花龍鳳的共識說自己不接受WMF管轄,但基金會和Meta顯然也不會承認這樣的共識。在於CU議題而言,本地是否承認當初的選舉結果根本就毫無意義,這是本地沒有話語權的部分,唯一考慮的只有基金會是否承認這個結果、用戶是否獲得授權。所謂本地社群當初是傾向承認申請結果,等待基金會方面解決癥結所在,再來考慮全域授權事宜更是天荒夜譚,那SCP是不是也能在修改選舉規則後拿這之前的74%去要求追授管理權了(誤)?再說,基金會都能把整個權限從本地所有查核員手中拔走,以基金會效率來說,這不可能是一年半載能解決的問題。試問基金會又怎麼可能會接受一年半載前的選舉結果當作最新的社群授權呢?把移除本地CU的日期作為離任日期乃是不帶任何觀點的事實陳述,也確實是當天這些用戶就不再擔任CU(直至未來重新被選上為止),請不要再拒絕接受現實和事實,去堅稱他們是沒有正式離任了。--西 2025年10月15日 (三) 02:52 (UTC)回复
同意,既然大家对主观评价达不成共识,那就客观描述就行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03:09 (UTC)回复
其實我上方表達的意思與你這裏說的話是一樣的,但他似乎不認為這點很重要。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15日 (三) 13:35 (UTC)回复
怎么说呢..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客观。共识制还是太把人当人了,居然认为每个参与讨论的人都是对事不对人的.--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14:33 (UTC)回复
我們對於基金會禁止本地使用者查核員行使職權(所謂「除權」)的事實從來沒有爭議,好像也沒有討論空間。我不過是認為應該尊重本地社群當初認為有關權限係屬凍結(且相當程度延續至今)的看法,並在這個基礎上討論正式任期結束問題。從暫時拖成(半)永久,基金會難免有自己的原因,固然無可奈何,但本地是否要連帶吞下結果?既然我們不是幫基金會籌劃,我認為在這一問題,將基金會「承認」視為本地處理有關問題的唯一要件,以及將這一漸進產生論據基礎的觀點視為自始至終的存在,本身就是很大的不公,甚至錯誤。「把移除本地CU的日期作為離任日期乃是不帶任何觀點的事實陳述」當然也是觀點,而從社群自治的角度來說,「凍結」也可以成為客觀描述;社群多年來,多少就此決定予以區分,前面也已有人提到「軟條件」與「硬條件」的差異,而堅持改變條件,將不同情況混於一起,是否較好?這不純粹是什麼主觀評價與否的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5日 (三) 14:57 (UTC)回复
那就写成,针对基金会的这一决定,一些人认为xxx,另外一些人认为xxx.
就像写条目一样有何不可--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16:03 (UTC)回复
「基金會凍結本地用戶查核機制」為事實,「基金會凍結本地用戶查核員之權限」是超譯,基金會從頭到尾只說過「revoke」(撤銷)權限,不論當時或是現在都沒說過可以「解凍」恢復。請不要再將明顯的非事實個人觀點扭曲成事實。唯一的事實就是2018年3月29日基金會「revoke」撤銷六名用戶查核員權限,自該日起六名用戶查核員已卸任,將事實扭曲成觀點並不會使這個事實變成非事實。--西 2025年10月16日 (四) 03:44 (UTC)回复
另,所謂「不公」乃是明顯存在謬誤的說法。對於用戶生成內容及用戶管理,在極大部分情況下不需要基金會「下放」權限,也不涉及任何必須有基金會決定的問題;相反,用戶查核權限卻絕對是涉及基金會本身法律問題,是基金會要「下放」的權限。用戶查核需要基金會承認乃是理所當然,本來就沒有「不公」。保密協定是簽給基金會的,身份確認是給基金會的,這些就算本地存在具有保密協定維護的仲裁委員會,也仍然不是能由本地處理的問題,這一點已經能證明用戶查核從來都不僅僅是「本地問題」。--西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13 (UTC)回复
補充:若當事人參加有關新一批申請,理應視為當事人接受社群之「信任投票」;若不參加「信任投票」,即無意繼續爭取社群信任者,則確可視為離任,本人對此不持異議。當然,本人還是希望兩位同志均同意繼續運用經驗,為社群服務,這是最理想的「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5日 (四) 22:24 (UTC)回复
這樣會存在一個問題,就是當初該二人選上CU時社羣同意給予的是永久權限,然而現在(基金會同意)的CU權限是有任期限制的,如果該二人的任期被視為未曾中斷的話,那該二人的連續任期就超出了(基金會同意)的CU任期限制。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日 (四) 08:00 (UTC)回复
此外,剛才看了一下當時的電郵原文,Ericliu1912這裏說的話似乎與當時的實際情況不相符。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日 (四) 08:03 (UTC)回复
當年已說是block,而且可以lift(當然最後稀裡糊塗,沒有直接解決)。綜上所述,我沒看出來有什麼「不相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日 (五) 07:49 (UTC)回复
那我很懷疑你是否處於某個平行時空,見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4日 (六) 02:09 (UTC)回复
原話還你==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0:12 (UTC)回复
至於任期問題,新申請通過,那就自有mandate,基金會哪有可能故意阻擋有經驗者?就新制而言,自是重新起算就好(@普丁),根本不構成什麼任期限制。何況新制與舊制權限取得及運作多有不同,若硬要一體適用算在一起,祇為了提前結束幾位同志的舊制任期,那又有什麼好處?不是很理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日 (五) 07:52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視為「信任投票」並不合適,因為這種情形下該二人的連續任期就超出了(基金會同意)的CU任期限制(n+2>2)。如果要使該二人毫無阻礙地參選新制CU,那該二人的任期需要被視為在2018年已結束。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4日 (六) 01:58 (UTC)回复
基金會說的任期,當然是指新制任期。沒看出他們有意將改制前規劃納入計算,否則對於其他任何可能(或已)改制社群,均將產生體制連續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0:03 (UTC)回复
問題在於“視為‘信任投票’”,這代表著一旦候選人當選,社羣在投票中變相授權候選人獲得自2018年起開始、超過兩年的任期。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4日 (六) 12:05 (UTC)回复
舊制信任投票,授予無限任期,他們已經通過了,此處不論。新制信任投票,是允許他們恢復(或繼續,視角或有不同)持有權限,並重新授予兩年任期。基金會說明提到的兩年任期,是新制下的兩年任期吧?這一條款,實際上是表示新上任者要每兩年更新一次社群信任,並沒有包含疊加計算所謂「任期」的意涵,且他們哪裡會去管已經(將)失效的舊制?所以不確定閣下所稱「變相授權」何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9:48 (UTC)回复
或者換句話說,新申請通過,本身就算是一次「更新信任」,那兩年任期起算,下一次確認就是兩年後。我不認為這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4日 (六) 19:59 (UTC)回复
那我希望如果之後真的能舉行投票的話,相關頁面務必聲明這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6日 (一) 15:15 (UTC)回复
有必要可以在方針修訂案內加入「落日條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7日 (二) 05:32 (UTC)回复
@魔琴我覺得以新制設立為斷點也不盡適合,因為從新制通過到至少一位新人上任(不一定可履任),其間仍有落差,而且從目前社群討論進度看來,辦理申請可能還需要一些時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日 (五) 09:08 (UTC)回复
另外似乎有些权限申请规定近期被除权者无资格,可能要考慮到这個问题。包括现有两名查覈员,以及未来可能落选的查覈员,是否应當適用这個规定。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2日 (日) 10:14 (UTC)回复
不將此視為「(被)除權」即可。我不知道管理人員有沒有這類要求?至於基金會,應該是沒有特別意見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2日 (日) 18:58 (UTC)回复
@Sanmosa早前我已就此事致信基金會洽詢,相信之後將有回覆。在此之前,社群仍應維持既有記載,予以區分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4日 (五) 19:32 (UTC)回复
此討論明顯已達共識——僅Eric一人堅持應視作「凍結」,其餘包括本人、Linxingjun、脳内補完、1F616EMO等均同意2018年離任的事實陳述,而Eric對事實陳述的反對意見亦已被多人反駁,未見再有有效的回應意見支撐其反對意見,是為共識方針所視的「已獲解決的反對意見」。請User:Ericliu1912勿再反覆強推某一明顯不獲社群共識接受的觀點。--西 2025年10月25日 (六) 03:21 (UTC)回复
其實無論是要推翻共識、確立共識、新生共識或什麼的說辭也好,甚而現在已有多少人支持云云,哪還有像你這樣明確知道社群正討論到一半,自己先跑去改掉頁面,還拿基金會當擋箭牌,禁止別人回退。既然都知道社群不少意見支持你,多等個幾天是會礙到你什麼?總按你這更新共識的路數,還有誰敢反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8日 (二) 02:30 (UTC)回复
我沒要反對了,但既然這可算是一個掛了幾年的重要問題,還請你把程序走完,起碼貼個幾天公告欄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8日 (二) 02:33 (UTC)回复
既頁面(還)不是方針(無影響任何規則),當年這樣改又沒有經過任何共識形成流程(除權後原始第一版本與我所寫版本無異)。當前只是退回當年未得共識之修改(也非事實性修改),如此恕我斗膽直接更新頁面。另外,拿基金會當擋箭牌(即說成是基金會不讓你回退)跟拿事實來做事是兩回事,請不要搞混。--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03:01 (UTC)回复
也請不要再拿着一個沒有任何共識明確支持的聲稱,去退回一個符合原始版本且目前具社群共識的事實陳述。為了儘量留存符合個人意願的版本,即使自己的寫法已經被社群拒絕,仍不斷找茬阻礙具共識的版本,這樣的做法絕對不具建設性。--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03:12 (UTC)回复
依據共識方針,有關提案至少須公示七日;即按所謂「簡易規定」,至少也要三日。社群是否達成共識,一般以公示決定。公示亦可確保社群最大程度知悉並參與討論。此一問題至少有六年歷史,本人並不認為可以如此輕易帶過了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0日 (四) 02:35 (UTC)回复
…刘君的犟又犯了。--GrandCeres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03:35 (UTC)回复
我不認為反對處理一個多年懸置問題如此隨便叫「犟」。——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0日 (四) 02:38 (UTC)回复

此處已就六名前用戶查核員離任按事實認定為除權日期即2018年3月29日,並移除非事實性的「推定」離任日期達成明確共識。為配合Ericliu1912的拉布,因下方恢復用戶查核方針的討論即將通過,謹此 公示7日,2025年11月6日 (四) 03:10 (UTC)結束。--西 2025年10月30日 (四) 03:10 (UTC)回复

(...) 吐槽真的不知道為何偏不按事實,硬要留着非事實的觀點陳述。六年來只是沒人去關注,本身就不能反映社群共識的非事實陳述說成是「更新共識」。該嚴格遵循方針的時候不循,在明顯可以忽略規則執行共識的時候就硬要走官僚流程,此人還真的是不可理喻。--西 2025年10月30日 (四) 03:24 (UTC)回复
不管社群如何,本人不会承认此共识。本人在未来仍会按原写法表述。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30日 (四) 05:05 (UTC)回复
任何人都有按照自己意願的方式去敘述事件性質的權利,但寫在社群頁面的資訊不能純粹按照個人意願,還要顧及事實陳述。你或Eric劉想怎麽自行陳述與我無關,此處僅針對社群頁面的說明進行修改。--西 2025年11月3日 (一) 03:52 (UTC)回复
不反對。我對這幾位如何離任不再持任何意見,只要確保這幾位確實離任就可以了。--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0月30日 (四) 05:5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Rfc:關於解冻用户查核员的討論

[编辑]

2025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已於今日結束,但關於是否應解凍用户查核员仍未有定論。在此就該議題進行進一步辯論,以求得出一個令社群信服的共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9月23日 (二) 06:39 (UTC)回复

@Ericliu1912LuciferianThomasSanmosaCbls1911Longway22魔琴NanhuajiarenEdisonabcdAqurs1NewbambooJackyming沈澄心春卷柯南桐生ここZhaoFJxManchiuLanwi1Lemonaka~2025-35491-2SkyjjjjjjzzhS8321414ShuQizhe2A14:7581:8400:0:0:2:0:A30ADbeef78-YellowcatSteven SunImingLiuxinyu970226:通知曾參與管理人员Rfc討論的用戶。--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9月23日 (二) 07:01 (UTC)回复

(合併有關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9月23日 (二) 07:26 (UTC)回复
請先多發個小結以便開展討論。--西 2025年9月23日 (二) 13:17 (UTC)回复
反對意見 回應意見
社群難以選出符合標準的人選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社群選不出符合標準的人選,此與引入用戶查核權限不衝突。
  • 監管員查核制度運行良好,無需變動
  • 目前沒有引入用戶查核員的迫切需求
  • 由於调查助理的人手不足和監管員處理時間較長,該制度很難達到即時處理的效果。
  • 監管員不熟悉中文,處理識別LTA和處理需參考私密證據等案件時難以下手。
  • 單純沒有迫切性不能成為決定性的否決反對意見。沒有迫切性跟落實引入也並非互斥關係
  • 用戶查核作為高危权限,基金会和社群都没有办法保证这个权限绝对安全。
  • 中維曾經发生过隱私泄漏问题,若再出現濫用問題社群根本解決不了。
  • 待仲裁委员会足夠制衡CU出現的濫用問題,才可恢復用戶查核。
  • 將用戶查核權相關問題交給全域機構屬於“因为‘管不着’所以‘不用管’”
  • 權限理論的風險並不影響其存在的必要性,安全問題可通過居住在海外地區盡可能規避。更何況既然基金會當初允許恢復權限說明目前的風險根本不構成引入權限的合理反對意見。
  • 多個存在政治風險的維基媒體項目都設有用戶查核權限,政治因素也不應左右權限的設立。如果出現濫用可通過申訴專員委員會處理。
  • 仲裁委員會目前沒有處理CU問題的能力,可預見的將來也不會處理相關問題。在有WMF和申訴專員委員會的背書下權限被濫用的風險並不高。
  • 監管用户查核的机制只有基金会和符合保密条款的仲委会,而且相當一部分設立用戶查核員的wiki并沒有設立仲裁委員會。因此认为“用户查核目前状态恢复后是没法管”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 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由於無法簽署保密协议而無法獲得用戶查核權,這對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不公平。
  • 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可能因为无人知道其确切居所而成功簽署保密协议,這會給社群帶來安全風險。
  • 基金會僅針對居住中國大陸地區進行風險規避,出身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可通過僑居海外地區簽署保密协议。
  • 簽署保密协议的用戶需要提供居住地證明,無法通過隱瞞居住地來簽署保密协议。如果簽署後僑居無法訪問維基媒體的地區,將會撤銷該用戶的保密協議。

應路西法人意見整理了一下對RFC討論的總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9月23日 (二) 14:41 (UTC)回复

我从未想象到解冻CU权的根基本身提案5A都通过不了,我只感觉到非常喜感,看到各位大人物试图通过议程论证论证出共识已达成更喜感Ember Edison 2025年9月24日 (三) 07:23 (UTC)回复
没有建设性的意见可以不用发言的。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9月24日 (三) 15:26 (UTC)回复
那我之前的表态本来就是支持恢复CU啊,还圈我过来干啥,来跳忠字舞吗,我很确定我的监视列表里面没有提案5A--Ember Edison 2025年9月25日 (四) 12:16 (UTC)回复
当然,我也可以应你邀请,更有建设性的发表我的评论:以人间百态讨论 | 貢獻)为首的正方似乎打算向社区推销这样的一种理论:即使中维的管理团队本身不受信任,也可以恢复中维的CU权。这在逻辑上似乎没错,(也说服了我),但从逻辑上,正方也不应该对社区拒绝对这一理论授予信任并且最终导致5A不获通过感到奇怪。正方大可以继续发明更加奇妙绚丽的新理论继续绕过信任问题以图恢复CU权,或者真正的付出行动获得信任,但无论选择什么,直接宣布共识已达成没有异议都不是正方应该做的。Ember Edison 2025年9月25日 (四) 12:48 (UTC)回复
你的聲稱顯然與共識方針所定之規則相悖。共識方針注釋一訂明任何一方可以在合理回應反駁意見後三天認定該則意見已獲回應和處理,從而認定共識。套用到此例,反方提出反對意見,而正方正當的回應指出意見當中存在的問題,以至有關的反對意見的邏輯或基礎不再成立,那麼根據方針,自然可以在冷靜期過後視為已獲有效回應的反對意見,這則反對意見就不作為阻擋共識形成的意見。--西 2025年9月26日 (五) 19:40 (UTC)回复
此留言中已論證反對方的意見存在謬誤,包括論證不符合事實、反對論點與恢復本地用戶查核不存在互斥關係、與基金會的評估相悖等問題。如反對方未能回應其意見中的謬誤,應被視作已獲回覆的反對意見處理。--西 2025年9月25日 (四) 04:46 (UTC)回复
另回應Midleading在先前討論關閉前的最後留言這句話的意思也可以是指像現在這樣的情況,也就是「社群難以選出符合標準的人選」→不在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選出查核員,而是依靠國際維基百科社群選出的監管員。:此為已獲回應的非互斥關係情況——社群可以存在本地機制去容許選出查核員,但同時因不信任候選人而一直沒選出查核員,兩者並非互斥。機制存在不代表必須選出人去擔任,只是當有人適任的時候就可以選出來擔任而已;因此選不出人不能論證機制不應該存在/恢復。--西 2025年9月25日 (四) 04:50 (UTC)回复
只是談要不要恢復CU機制,沒回應社群的實質關切點。理論上CU機制是可以恢復,關鍵是CU如果要恢復的話應該怎麼選。如果提議中文維基百科恢復CU,但是只有兼任監管員的使用者才可以擔任CU,那我100%同意。問題是這樣表面上的恢復有意義嗎,為什麼哪怕只是表面上的恢復也一定要現在恢復呢?--Midleading留言2025年9月26日 (五) 13:39 (UTC)回复
很簡單的道理:如果現在不恢復,在真正出現合適擔任職務的用戶出現時,就沒有機制可以去把這類人選上去。恢復了而宣布出來是社群問題(機制無法處理),沒恢復而有人適合選就是機制問題。--西 2025年9月26日 (五) 19:35 (UTC)回复
現在的機制是全域監管員選舉,而不是沒有機制。如果社群認為只通過本地投票就可以選出CU並且不需要全域選舉,恢復CU才有實際意義。基金會允許恢復權限僅代表基金會信任本地可以繼續完善機制並在條件成熟時恢復CU,不能說明基金會比本地社群更了解中國的安全環境。繼續完善CU機制確有意義,同意應盡快研究CU機制如何恢復。但是在拿出足夠安全的CU選舉機制之前(並且不同於候選人直接參加全域監管員選舉),仍然有必要等待,恢復CU應該連同具體的CU機制同時通過。--Midleading留言2025年9月30日 (二) 03:25 (UTC)回复
一、「本地可以選出CU」跟「恢復本地CU選制」並無任何邏輯關聯。沒有選舉機制、無人可以參選,而去說沒有人適任所以不應該恢復,這乃是循環論證。只有恢復了選制才能知道是否有人適合成為用戶查核員。
二、用戶查核涉及敏感個人資訊,是涉及現實法律考量的決定。法務部門顯然會作出真正專業的法律決定,這當然包括本地的安全環境,才決定容許恢復本地用戶查核(以及不接受某類用戶成為用戶查核員)。因為如果真的出了政治、法律問題,基金會本身有責任,說成基金會無能力判斷這是明顯不合理的。相反,本地的眾口云云完全不能做出任何真正、確實的安全決定,不可能作出比基金會法務部門更專業的考量。
三、現在確實是沒有選舉本地用戶查核的機制,監管員亦非本地用戶查核員的對等替代機制。監管員不能在本地實施封鎖(不同於本地用戶查核員皆為本地管理員),也不能(也無法)長期處理大量雜項申請(如IPBE檢查)等。故此,監管員作為本地用戶查核的機制一說本質上、事實上皆不成立。--西 2025年10月1日 (三) 13:21 (UTC)回复
一、「本地可以選出CU」跟「恢復本地CU選制」應該同時通過才不會自相矛盾,只有「本地可以選出CU」但是沒有「恢復本地CU選制」就是自相矛盾。
二、基金會法務部門現在完全不知道中維會選出什麼人當CU,只能基於中維可能存在適合當CU的人這一假設作出決定,但是具體選出什麼人當CU仍然需要社群決定。鑒於有部分隱私信息對於用戶是否適合在中維當CU關系重大(如是否居住在大陸地區),仍然需要明確社群與基金會合作的機制。首先,本地作出真正、確實的安全決定是理所當然的,因為CU選舉在本地舉行。其次,由基金會進一步確保CU的安全性,不是中維搞完選舉,基金會就必須授權當選的人成為CU。
三、目前監管員執行用戶查核的機制仍然運行良好,或者至少比過去中維存在本地CU時運行更加良好。--Midleading留言2025年10月5日 (日) 12:09 (UTC)回复
一、正是因為只有「本地可以選出CU」但是沒有「恢復本地CU選制」就是自相矛盾,所以現在就是只有「恢復本地CU選制」,本地「才可以選出CU」,所以正在討論恢復本地CU選制。不知道你有何誤解。
二、既然基金會會把關中維選出的人是否符合期望,那麼代表中維不需要過分擔心選出來的人存在問題而仍然上任,同時也因此而不需要因此而過分猜忌沒問題的用戶。
三、顯然非也。本地仍有不少需要用戶查核的操作只是通過不甚合理的繞行而暫時免除,理應所有IPBE授權工作都是需要CU審核(因為可以繞過封鎖),WP:CUP#2WP:CUP#3根本無法執行,有缺失的機制何以稱作運行良好?--西 2025年10月6日 (一) 02:47 (UTC)回复
一、完全沒有看到要恢復的到底是什麼本地CU選制。
二、因為不知道本地CU選制會是什麼,所以完全無法評價基金會能否在這個機制下發揮正常作用(或者是只能通過基金會行動保護本地安全)。
三、中文維基百科從來沒有過無缺失的CU機制,CU隱私資料泄露足以說明之前的CU機制是徹底失敗的。因此,我們可以繼續討論本地CU選制怎麼制訂,但關鍵是確保不會出現CU隱私資料泄露,而這點要比WP:CUP#2WP:CUP#3重要得多,如果做不到,那就是CU機制的徹底失敗及基金會行動的開端。--Midleading留言2025年10月14日 (二) 04:31 (UTC)回复
一、二、恢復的本地CU選制從來只有一個可選,就是2022年1月基金會提供的方案,沒有第二個。通告在此,請自己閱讀。
三、CU隱私資料洩漏是管治問題,而不是CU機制問題。只要有CU員蓄意、惡意洩漏隱私資料,這個洩漏是無可避免的,甚至手抄寫都能洩漏這個私密資訊。這一點不論是本地CU還是全域CU(即監管員)都存在——你永遠無法阻止抱壞惡意的人去作出損害他人的事情。在這一點上,負責管轄的是基金會,不論是全域CU還是本地CU都是一樣,本地管不上這個資訊洩漏的問題。就算本地沒有CU,這個洩漏風險仍然存在於全域CU,甚至在基金會內部也可以有這樣的資安洩漏風險。所以認為本地恢復CU就會出現了新的風險乃是極大的謬誤,這個風險未曾也不會消失。唯一能做的就是社群選上更可靠不受團夥、政權控制的人,而基金會加緊監管。--西 2025年10月15日 (三) 03:37 (UTC)回复
Wikipedia:用戶查核上寫着“但本地至今仍在籌劃更新制度。”現在沒有考慮補充或增加條款,而是直接恢復且不需要更新嗎?--Midleading留言2025年10月16日 (四) 02:04 (UTC)回复
?这取决于共识,从冻结到启用也算是更新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6日 (四) 02:06 (UTC)回复
未見有人提出獲得共識支持、比基金會方案更嚴格的要求。本地本身有接近但未符合基金會要求,可管轄用戶查核機制的本地機關(仲裁委員會),所以也沒有任何新增條款可以加進去。就是兩年就重新確認、基金會負責稽核,就這樣。其餘有不同的就是改為使用當前的WP:SPI機制而已,也不是方針修改。--西 2025年10月16日 (四) 04:29 (UTC)回复
我认为本地完全可以考虑在基金会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更多要求,例如需要候选人向基金会申报工作单位,或者要求用户查核员定期提供透明度报告并由可以查看用户查核日志的仲裁员批准等等。现在还没有看到,所以我暂时表示(=)中立。--Midleading留言2025年10月20日 (一) 14:36 (UTC)回复
有關仲裁委員會的管轄部分,須待新一屆仲裁委員會上任再討論(新一屆人選較多符合保密協議要求)。我不太清楚基金會是否會允許本地已簽署保密協議的仲裁員查看用戶查核資訊,還是會要求這些社群允許查看用戶查核資訊的仲裁員也與用戶查核員給基金會的同等申報。另一方面,社群要求用戶查核員向基金會申報工作單位這一部分,這個首先我不清楚是否已經存在;其次就算社群要求了,基金會不要求提供而查核員沒提供,社群也無法執行這項要求。--西 2025年10月22日 (三) 02:57 (UTC)回复
社群也无法执行这项要求。
反悔会直接除权不行吗?或者干脆不选他。--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00 (UTC)回复
如果基金會沒有要求當選人提供某些資訊,請問你又如何得知、驗證他是否按照社群期望向基金會提供該等資訊?--西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56 (UTC)回复
那确实--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50 (UTC)回复
我正在思考一个问题,OA2021中的一个当事方总结出了一套绕过CU的方法,CU的用途是处理傀儡。这套绕过方法现在还能用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1日 (六) 02:25 (UTC)回复
这个问题我认为还是挺重要的。如果现在还可以使用,那也就意味着哪怕CU重回本地,OA2021还可以再重来一遍,还可以创立一堆傀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倾向于反对。因为我想不到CU会有什么好处。--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1日 (六) 13:00 (UTC)回复
你反对什麼?难道监管员不用CU?我宣佈以上意见不是合理意见。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1日 (六) 18:33 (UTC)回复
……我还没了解清楚情况,这么快给俺下定论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2日 (日) 03:47 (UTC)回复
可能我没把话说清楚吧,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可以绕过CU,那么就意味着CU无法用于防止傀儡,或者说是无法用于防止OA2021那种程度的。
监管员用CU是监管员的事,我只是在思考CU引入的利与弊
显然,CU肯定会被类似于OA2021那样的团体争取,毕竟可以用来法律威胁。
如果可以过,那么就可以创一堆傀儡来冲票了
出于这种风险的考虑,我倾向于反对,但反对的前提依然是CU这种漏洞没有被修复.如果已经被修复了,那么我会支持--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2日 (日) 04:12 (UTC)回复
还是不理解。你是说,监管员用CU搞用户查覈就没问题,但是本地搞CU就有风险?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2日 (日) 10:01 (UTC)回复
两个都有风险是显然意见的。但是前者比后者风险小很多。因为全域比本地难多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2日 (日) 10:13 (UTC)回复
那这個意见不是早就回应过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2日 (日) 10:15 (UTC)回复
好吧,那我撤回。--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2日 (日) 10:17 (UTC)回复
先提前叠个甲,不要说什么安全投票的监督员可以看到CU。安全投票大不了不投就是了,可百科我想大伙们很难说大不了不编辑吧,你要是说什么百科不强迫任何人参与,那我的评价是你赢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2日 (日) 09:30 (UTC)回复
TLDR:要這麼說,那大概可以連網都不要上(誤)。絕大多數網站都會收集個人資料,而這個所謂的「個人資料」正正就是CU所能展示的技術資訊。一般而言,這些瀏覽者的技術資訊僅能由網站的技術人員接觸到。另外,任何一個有登錄機制的網站都會將這些技術資訊綁到用戶記錄上面,而維基百科也是相同;只是維基百科讓社群選舉而出來的可信人士(即CU員)可以去查看這類資訊而已。維基媒體的CU員都需要簽署保密協議和向基金會提供身分和居住地認證,以確保能連結到用戶帳號的隱私資訊不被輕易接觸。相對於在網絡上開任意一個小型網站的人都能接觸到所有這些資訊,其實還要嚴謹很多。如果是說擔心這些資訊會被人看到,那還真的不要上網最好,基本上你一開谷歌或百度,他們都有你相等甚至更多的資訊了。--西 2025年10月15日 (三) 03:51 (UTC)回复
反驳:你维有过泄露新闻,可很多网站都没有。--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03:54 (UTC)回复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Data breach幾乎天天都發生,也有大量技術新聞報道,不知是您沒去看還是真的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每年總會有幾個大型網站出現重大的data breach,當中完全包括這些技術資訊,甚至還包括該等用戶提交上去的個人資訊。您維發生的惡意洩漏事件也並非您維特有,這類的事件多的很,甚至全都比您維的事件嚴重。--西 2025年10月15日 (三) 03:58 (UTC)回复
……
那也有很大区别,这些信息泄露了还不至于被人知道翻墙然后报警抓起来,可你维确确实实有人打算这么干。--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04:02 (UTC)回复
這就是這個留言所說的問題了。惡意人士可以在任何地方出現。你甚至不會知道哪個網站的內部有人把你的資訊會報告回牆內,只是你維這個被人發現而已。另外,正是因為有人這樣做,所以基金會已經不讓居住在某些地區的用戶當用戶查核員了。--西 2025年10月15日 (三) 06:09 (UTC)回复
好吧,那我撤回--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15日 (三) 06:11 (UTC)回复
討論持續已久,在RFC中的反對意見均已獲合理回應;而在此處討論中新出現的合理反對意見亦已消失。RFC及提案發起人@人间百态Stang可考慮重行公示?--西 2025年10月22日 (三) 03:57 (UTC)回复
不如先把RFC中的討論成果合併至上面的表格供討論者參考。--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07 (UTC)回复
(+)支持--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49 (UTC)回复
可以的话支持公示吧,毕竟本地CU有个可以看编辑倾向来进一步判定傀儡这个无法被取代的优势。----脳補。◕‿◕。讨论 2025年10月22日 (三) 15:54 (UTC)回复

重行公示

[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行條文
流程
  • 自由提名:集中选举之外,另可随时提出自荐或提名其他用户。

...

从2018年3月30日起,維基媒體基金會基於保安原因,暫停本地所有查核员权限並將本地用戶查核事宜交回監管員處理。如希望全域监管员们对中文维基百科用户进行用户查核,请前往此頁提交申請。欲申请成为本地的用户查核员者,请参阅基金会对重新引入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查核權限的说明

...

投票结果

...
提議條文
流程
  • 自由提名:集中选举之外,另可随时提出自荐或提名其他用户。对于自由选举,候选人可自行选择参与的形式,即是采用公开投票还是安全投票。
    • 若候选人希望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则强制使用安全投票形式进行。


...

从2018年3月30日起,維基媒體基金會基於保安原因,暫停本地所有查核员权限並將本地用戶查核事宜交回監管員處理。基金会于2022年1月就恢复用户查核员权限进行了声明;2025年9月,社群在2025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中达成了解冻用户查核员权限的共识。

...

投票结果 ...

对于用户查核员:用户查核员仅可由安全投票产生,且强制为任期制。投票支持率达70%者会被授予2年的临时权限。用户查核员可在任期不足1年时,通过集中选举或自由提名的方式请求续期;若申请支持率达70%,则任期延长2年。
現行條文
对用户查核的访问权

...

如果在某个项目上没有本地的用户查核员,則需要向监管员请求执行查核(例如“用户X是否为用户Y的傀儡”)。要做出请求,可直接至m:Steward requests/Checkuser列举这些用户并解释查核的需求(需带有本地讨论链接)。基于请求环境,监管员可能會拒绝、可能會要求更多信息、或可能會答复有关用户是否有可能拥有相同IP、相同代理、相同网络、相同国家上的可能性,或是完全不相关(請参见有关监管员应向编辑者更精确地进行说明的讨论)。

...

任命本地用户查核员

...

在没有仲裁委员会,但符合上述要求的wiki上,或是存在优先做出独立选举的项目上,社群可以根据共识通过本地用户查核员(监管员不会记为本地用户查核员)。用户查核候选人必须在本地社群中申请权限,并适当宣传申请(通过互助客栈、邮件列表(如有)、特殊申请页面等)。候选人必须熟悉隐私政策。一旦在本地社群取得共识(在投票中获得70%~80%支持,或在多轮选举中取得最高票数),并且至少25~30名编辑者同意,那么成功的候选人应在监管员请求权限页面正式提出权限申请,提供链接指向社群决定页面。如果因票数不足而无法确保在某一wiki上拥有至少两位用户查核员,那么在该wiki上将不会有用户查核员。
提議條文
对用户查核的访问权

...

如果在某个项目上没有本地的用户查核员,則需要向监管员请求执行查核(例如“用户X是否为用户Y的傀儡”)。要做出请求,可直接至m:Steward requests/Checkuser列举这些用户并解释查核的需求(需带有本地讨论链接)。基于请求环境,监管员可能會拒绝、可能會要求更多信息、或可能會答复有关用户是否有可能拥有相同IP、相同代理、相同网络、相同国家上的可能性,或是完全不相关(請参见有关监管员应向编辑者更精确地进行说明的讨论)。

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查核请求在傀儡調查页面进行。調查助理管理員會針對各個帳號的編輯傾向進行調查,并在认为需要的情况下要求用户查核员进行查核以協助他們判斷。如果本地没有用户查核员,案件会由调查助理轉交至元維基,由监管员处理。

...

任命本地用户查核员

...

在没有仲裁委员会,但符合上述要求的wiki上,或是存在优先做出独立选举的项目上,社群可以根据共识通过本地用户查核员(监管员不会记为本地用户查核员)。用户查核候选人必须在本地社群中申请权限,并适当宣传申请(通过互助客栈、邮件列表(如有)、特殊申请页面等)。候选人必须熟悉隐私政策。一旦在本地社群取得共识(在投票中获得70%~80%支持,或在多轮选举中取得最高票数),并且至少25~30名编辑者同意,那么成功的候选人应在监管员请求权限页面正式提出权限申请,提供链接指向社群决定页面。如果因票数不足而无法确保在某一wiki上拥有至少两位用户查核员,那么在该wiki上将不会有用户查核员。

根据基金会的要求,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查核员必须通过安全投票产生,所有当选的用户查核员任期2年。用户查核员可在任期不足1年时请求续期,若再次通过投票,则任期延长2年。

中文维基百科上的用户查核员在确认当选后,需经过用户查核员社群的培训才会由监管员授予权限,这一培训会在learn.wiki进行,总共需要大约2-4小时。这一培训旨在确保中文维基上的用户查核实践与全域社群一致。
現行條文
...

調查助理管理員會針對各個帳號的編輯傾向進行調查。如果他們認為編輯傾向調查所得未至於可以直接判定為傀儡帳號的情況下,將會由用戶查核員調查帳號的技術數據以協助他們進行判斷。由於基金會決定2018年3月30日起暫時取消本地用戶查核員權限,本地的用戶查核請求目前由監管員處理。管理員或調查助理會在需要進行用戶查核的時候轉交至元維基處理。

根據用戶查核方針監管員只會處理有合理證據懷疑帳號之間關係的請求。未有合理編輯傾向證據而請求查核技術資訊的請求將會被拒絕。此外,根據私隱政策監管員一般不會公開將匿名帳號(IP帳號)與註冊帳號進行聯繫,故本頁不接受查核匿名帳號與註冊帳號之間技術關係的請求。
提議條文
...

調查助理管理員會針對各個帳號的編輯傾向進行調查。如果他們認為編輯傾向調查所得未至於可以直接判定為傀儡帳號的情況下,將會由用戶查核員調查帳號的技術數據以協助他們進行判斷。在本地没有用户查核员时,監管員處理本地的用戶查核請求;管理員或調查助理會在需要進行用戶查核的時候轉交至元維基處理。

根據用戶查核方針用戶查核員只會處理有合理證據懷疑帳號之間關係的請求。未有合理編輯傾向證據而請求查核技術資訊的請求將會被拒絕。此外,根據私隱政策用戶查核員一般不會公開將匿名帳號(IP帳號)與註冊帳號進行聯繫,故本頁不接受查核匿名帳號與註冊帳號之間技術關係的請求。
  • Wikipedia:安全投票:为本地用户查核员添加添加securepoll-create-pollsecurepoll-edit-pollsecurepoll-view-voter-pii权限,并指明由用户查核员进行“划去存在问题的选票”的操作,同时微调部分表述。scrutineer用户组继续保留用于避免未来出现没有本地用户查核员的情况。
  • 所有2018年遭移除权限的用户查核员,欲重新取得權限,均需重新提交申請。

除以上部分,RFC中的讨论和基金会的说明中对于本地用户查核员“解任”和“稽核”方面的说明过于模糊,因此希望就这两点继续进行讨论。个人暂拟如下的修订:

現行條文
移除权限

任何具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只要超过一年不活跃,其用户查核权将被移除。

在滥用工具的情况下,监管员或拥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将被立即除权。紧急除权将尤其会在具用户查核权限的用户定期对某用户进行未给出充分证据的用户查核发生。

怀疑用户查核被滥用的情况应在每一个wiki上讨论。在拥有通过的仲裁委员会的wiki上,仲裁委员会可决定移除访问权。至于没有通过的仲裁委员会的wiki,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请求移除访问权。

对于违反用户查核方针、非公开信息访问方针,或是违反隐私政策的投诉将由申诉专员在所有维基媒体项目上处理。

...
提議條文
移除权限

任何具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只要超过一年不活跃,其用户查核权将被移除。

在滥用工具的情况下,监管员或拥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将被立即除权。紧急除权将尤其会在具用户查核权限的用户定期对某用户进行未给出充分证据的用户查核发生。

怀疑用户查核被滥用的情况应在每一个wiki上讨论。在拥有通过的仲裁委员会的wiki上,仲裁委员会可决定移除访问权。至于没有通过的仲裁委员会的wiki,社群可以通过投票请求移除访问权。

对于违反用户查核方针、非公开信息访问方针,或是违反隐私政策的投诉将由申诉专员在所有维基媒体项目上处理。

根据基金会的要求,中文维基百科的用户查核员存在“累计弹劾”这一特殊解任机制:

  • 任何具有人事任免投票資格的用户可以在附有合理理据的情况下,在特定页面表达对某位用户查核员的质疑/不信任,质疑的有效期为1年,用户可以撤销此种质疑;
  • 当对某位用户查核员质疑人数多于25人时,将自动具备资格开启对该用户查核员解任投票;
  • 当事用户查核员须在60天内进行回应。若该用户查核员同意在任期结束后不再续期,则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否则将立即开启解任投票

...

稽核

在本地选出用户查核员后,基金会将会定期稽核中文维基之用户查核活动至少一年,并评估此是否在一年后继续此类的稽核机制。具体稽核机制为:社群定期针对近期的傀儡调查请求进行请求评论,基金会将稽核并评估此类请求评论中的意见。

以上摘錄自上方Stang的方針修訂提議。討論持續已久,在RFC中的反對意見均已獲合理回應;而在此處討論中新出現的合理反對意見亦已消失(改中立)。現重行 公示7日,2025年10月30日 (四) 03:27 (UTC)結束

重要:鑑於恢復用戶查核機制須與基金會溝通合作,本公示僅作方針修訂,表示本地有恢復本地用戶查核的意願,而不代表在公示後能即刻開展用戶查核員選拔。實際恢復用戶查核機制的時機仍須待與基金會溝通準備再定。另,從基金會允許本地恢復用戶查核機制至今,本地已成立全新的仲裁委員會。社群須與基金會溝通討論這個不強制所有委員簽署ANPDP的仲委會在用戶查核中是否及在何程度上具稽核角色。--西 2025年10月23日 (四) 03:27 (UTC)回复

非打断公示,但仍不建议将监票权限捆绑至CU用户组。——ZhaoFJx() 2025年10月23日 (四) 03:34 (UTC)回复
就現階段而言,應該是允許使用者查核員與監管員共同監票為宜。另外,也要考慮本地無使用者查核員時是否指派監督員代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3日 (四) 04:57 (UTC)回复
@ZhaoFJxenwiki和fawiki是这么绑定的。我觉得公示的版本其实也还好吧,本地有CUer就让CUer来,没有的话就由比如OSer来兼任。 Stang1184 2025年10月24日 (五) 05:38 (UTC)回复
關於「用戶查核員僅可由安全投票產生,且強制為任期制。投票支持率達70%者會被授予2年的臨時權限。」,
建議改為「投票支持率達80%會被授予2年的臨時權限,投票支持率達70%會被授予1年的臨時權限」,其他不改。--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10月23日 (四) 04:55 (UTC)回复
理解JM君的安全担忧,但是对于安全投票来说,得票率八成以上实属困难;拿英维的例子来说,英维的仲裁委员兼任cu与os,50%以上一年任期,60%以上两年任期(实际上离任后仍可以保留cu与os),英维去年的仲裁委员会选举,12人里面只有两位候选人得票率超过80%,因此认为本地80%以上两年任期似乎窒碍难行。--GrandCeres留言2025年10月23日 (四) 11:21 (UTC)回复
以CU來說,我其實同意標準應該可以訂得比較高的,惟實際上這樣的高同意標準確實窒礙難行,那我是覺得反正能當一年,也沒差能當更久了。70%已經是很高的比率了。--西 2025年10月24日 (五) 12:11 (UTC)回复
有关“现有的两位暂时冻结权限的用户查核员”是不是需要改一下,看上面讨论了很长关于这个的内容。就按照当前“使用者查核員任期時間線”模板的内容来吗,即所有CUer都在2018年被移除权限? Stang1184 2025年10月24日 (五) 05:38 (UTC)回复
已劃去。按照事實陳述,2018年至2025年間就是沒有用戶查核員。--西 2025年10月24日 (五) 09:48 (UTC)回复
原則不同意,社群並未就此取得共識,有關模板亦本由當事人自行更改,不能用作依據,仍應依循本地既有記載,將現有權限凍結者予以區分。但完全可以在不提及確認權限是否凍結情況下,指出所有2018年遭基金會暫時移除權限的使用者查核員,均需要重新提交管理人員申請(其中自然包含兩人)以取得(恢復)授權,此一部分顯有共識。我已就此修正行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4日 (五) 19:22 (UTC)回复
「冻结」是基金会幹的,社群从未達成冻结CU的共识,因此无法说「達成解冻用户查核员权限的共识」,也没有权利「解冻」?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28日 (二) 08:25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LuciferianThomas)移除。2025年10月28日 (二) 11:59 (UTC)回复
修改方針的條文與「表示本地有恢復本地使用者查核的意願」應沒有直接關係,由於事關重大,而且該權限的運作是黑箱作業,缺乏透明度,如正式重設本地使用者查核是需要更廣泛的諮詢,到時或需要進行投票等方式確認社群支持在本地重設該權限。--Uranus1781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09:02 (UTC)回复
若社群已對恢復CU的意願有初步共識的話未見有投票的需要。--aqurs 🍧 2025年10月28日 (二) 09:12 (UTC)回复
徵求意見已是共識機制下最廣泛的諮詢;相反WP:共識不是點票,閣下所指之到時或需要進行投票等方式確認社群支持在本地重設該權限不受方針支持。如同方針所述:我們的目標是提出有說服力的理由來作出決定,而不是根據公開支持的比重來作出決定。如上方論述,經WP:RFC/RFA2025以及上方的延長討論持續已久,所有正當合理的反對意見又已被盡數回應,更有提及通知所有參與者,仍未有人提出就回應意見提出質疑,依方針屬已獲妥善解決的異議。在無有效異議下,自然存在「恢復本地用戶查核的共識」。--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10:00 (UTC)回复
重啟本地用戶查核,與條目內容的編輯爭議、存廢討論及修改方針細節明顯有別,這個權限比管理員、巡查員及回退員所持的權限敏感得多。通過修改方針條文與重啟權限是各自獨立的,即使基金會同意賦權,也不能以目前的條文獲得通過,就立即啟動推選程序。沒有本地用戶查核又不是不行,監管員雖不熟悉中文,但正由於監管員少有在中維活動,不牽涉本地的編輯或管理爭議,純以技術上做出判斷及回覆,其實這也是監管員相對本地查核員的優點,不會捲入本地的地域爭議、用戶組、在站外的通訊群組。--Uranus1781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10:53 (UTC)回复
有關權限敏感的問題為重複提出,在早時討論已獲解決,依共識方針不須重複作回應。至於「不能以目前的條文獲得通過,就立即啟動推選程序」不知是想表達什麼,這不是一個反對恢復選制(即讓本地用戶有機會取得權限)的論據。解凍權限只是基金會恢復承認本地選舉結果,沒人能選上就沒人有這個權限,不代表權限及選制沒有恢復。另,監管員亦可由與本地有關的用戶擔任,本地用戶存在於各種全域體系內,只是當前沒有本地出身的監管員。監管員不涉本地爭議之說並非恆久不變之事實。--西 2025年10月28日 (二) 11:56 (UTC)回复

公示期間無有效異議,提案通過。將陸續進行方針修訂。--西 2025年10月30日 (四) 03:3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真的「在早時討論已獲解決」嗎,之前的討論強調本地查核員懂中文,但沒有提及監管員不在中維也有明顯的好處,至於本地用戶做監管員是目前不用考慮的話題。不如看看之前的這個回應「安全問題可通過居住在海外地區盡可能規避」,「簽署保密協議的使用者需要提供居住地證明,無法通過隱瞞居住地來簽署保密協議。如果簽署後僑居無法訪問維基媒體的地區,將會撤銷該使用者的保密協議。」請問目前有沒有機制,用戶在中國大陸境外以「規避」方式呈交居住證明簽署保密協議後,在返回或遷居到中國大陸時必須申報,或能夠得知該用戶回到中國大陸而沒有主動提請撤銷其保密協議。--Uranus1781留言2025年10月30日 (四) 03:44 (UTC)回复
監管員亦可由與本地有關的用戶擔任,本地用戶存在於各種全域體系內,只是當前沒有本地出身的監管員。監管員不涉本地爭議之說並非恆久不變之事實。沒人說過監管員不能由旅居海外的中國大陸人擔任,也沒有人說過監管員不能由中文維基百科的人擔任,只是當前沒有,監管員不在中維的說法從根基上不成立。--西 2025年10月30日 (四) 03:51 (UTC)回复
問您目前有沒有處理用戶簽署保密協議後返回或遷居到中國大陸的機制,主因是之前論及本地查核員需要簽署保密協議時,您提到可以「規避」,可是您在上述的回應並未提到目前有沒有機制處理此情況,不過現時也無意追問下去,畢竟重設本地查核權限是基金會行動。--Uranus1781留言2025年10月30日 (四) 11:20 (UTC)回复
毕竟重设本地查核权限是基金会行动。
你确定不是允许重设?--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30日 (四) 11:30 (UTC)回复
我是不明白為何你會覺得在這裡問這個問題會有人能回答你,你該問的是基金會,這不是社群負責稽核的部分。查核員個人隱私資訊只有基金會職員可以接觸,此部分稽核如何處理跟社群本地考量無關。本地能做的都做了,剩餘的就是基金會的問題。--西 2025年10月31日 (五) 01:21 (UTC)回复
抱歉,来晚了。Lemonaka说过一句“所有用户查核员都能浏览checkuserwiki,这里面记载了大量的涉及各方的隐私内容,这才是最为危险的”,这推翻了Dbeef所说的“cuwiki只存储长期破坏者(WP:LTA、长期在WP:SPI出没的用户)的信息,此前cuwiki信息泄露,无法代表本地查核日志就被泄露,也无法代表任何人就能直接进行用户查核”
(虽然这和讨论主题不太相关,覆水难收,就算本地不恢复CU权,已经被泄露的信息还是没法倒退回去,更何况我们现在连有没有人非法访问过checkuserwiki、谁非法访问过都不知道,也永远无法知道)--~2025-30706-61留言2025年10月31日 (五) 12:50 (UTC)回复
补充:本人不想钻牛角尖,无意和社群共识较劲。--~2025-30706-61留言2025年10月31日 (五) 12:52 (UTC)回复
呃,為何你選擇取信從來未曾有權限瀏覽cuwiki的Lemonaka,而不是取信很可能有cuwiki瀏覽權限的U4C成員Dbeef?一個沒有看過任何東西的一般用戶的個人推測「推翻」了很有可能能看到真實情況的委員?這除非Lemonaka不是一般用戶而是某些曾具權用戶的新號,不然不可能有這個「推翻」的邏輯吧。--西 2025年11月1日 (六) 01:31 (UTC)回复
Dbeef是enwiki的checkuser、任何项目的checkuser都能访问checkuserwiki => Dbeef能访问cuwiki。另外我完全搞不懂以上所说这里面记载了大量的涉及各方的隐私内容究竟是在说什么。然而无端揣测是很阴谋论了。dbeef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04:34 (UTC)回复
我都忘了你是enwiki的CU了,你確實能直接看到cuwiki()。另外陰謀論是在說什麼?(節刪)--西 2025年11月4日 (二) 05:02 (UTC)回复
这里面记载了大量的涉及各方的隐私内容 为阴谋论。dbeef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05:04 (UTC)回复
啊。我確實不清楚cuwiki能存取到什麼內容,不過這Lemonaka所說的話……還是那句,顯然是不知情者亂說吧,不至於到陰謀論。--西 2025年11月4日 (二) 05:32 (UTC)回复
确实不至于,不过....不知道还是建议不要乱讲--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1月4日 (二) 07:30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 Lemonaka不是元维基派来的卧底吗( --~2025-30736-80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06:16 (UTC)回复
这话过分了--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1月4日 (二) 07:30 (UTC)回复
到底通过了甚么?我看WP:申请成为管理员好像没有改?而且也没有人回复我这条留言,这也能通过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4日 (二) 14:31 (UTC)回复
Special:Diff/89789957這個?這和修正案也不一樣啊?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4日 (二) 14:34 (UTC)回复
Special:Diff/89736243。至於你的留言,此處僅為修訂用戶查核員選制以符合基金會要求,並徵詢基金會是否同意解凍。公示文字而說明須待基金會確認才恢復算則,並非單純通過此修訂即恢復選制。--西 2025年11月5日 (三) 01:22 (UTC)回复

跟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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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開一段作後續跟進。--西 2025年10月30日 (四) 03:34 (UTC)回复

基金会的描述若中文维基百科可以满足下述两个条件,基金会将会支持恢复本地社群之用户查核权限。既然上方已达成共识并更新了方针,那可以向与基金会和T&S进行接触来获得支持。另外我检查了一遍发现上面的公示忘了一个事情:基金会的描述里写了安全投票选举期间必须有监管员支援监票,这个可以作为事实更新补上吗,谢谢。@LuciferianThomas Stang1177 2025年10月31日 (五) 07:33 (UTC)回复

既然是基金會要求,本地既有恢復本地CU共識,選舉規則自然應最少按基金會要求舉行。支持略過公示直接修訂。--西 2025年10月31日 (五) 08:21 (UTC)回复
同路西法人,私以爲可以當作事實適應性修訂處理,只需於公告欄通知社羣即可。--1F616EMO喵留言求助?2025年10月31日 (五) 15:13 (UTC)回复
同上述的意見。--Polar Bear 2025年11月1日 (六) 14:12 (UTC)回复
已经为CU赋权了安全投票相关权限。——ZhaoFJx() 2025年11月4日 (二) 06:12 (UTC)回复
对了,原公告所说的learn.wiki和训练是两回事,不是说培训是要在learn.wiki上进行,实际上可能就开一个会普通lecture一下--dbeef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5:50 (UTC)回复

RfC:启用新版Article 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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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版本流程图

本地目前的Article Wizard 1.0版参考英维创建于2010年。2017年,英维因1.0版流程繁琐,换用了2.0简化版本;本地于2018年引入于“WP:条目向导”。现提议启用新版Article Wizard,就部署方案及旧版处置,付社群讨论以企共识。

  • 2.0版本的特点:更优雅的界面,导引按钮更清晰。流程从6步降为5步。仅提供创建草稿选项。
  • 本地2.1版本与英维的主要差异:新增一步“主题与收录标准”,将利益冲突选项提前。

--PexEric 2025年10月6日 (一) 09:43 (UTC)回复

@魔琴ZhaoFJxNishino AsukaWikij1089HehuaMikelolggmroxSickManWPByH1995附知PJ:NEW23参与者并于PJT:AFC张贴讨论公告。--PexEric 2025年10月6日 (一) 09:47 (UTC)回复
支持。1.0版的UI/UX實在有點老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6日 (一) 09:54 (UTC)回复
舊版應當遷移到「/1.0版」,可以考慮和en:Wikipedia:Article wizard/version1, tr:Vikipedi:Madde sihirbazı/1. versiyon用跨語言鏈接連起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6日 (一) 10:00 (UTC)回复
比起/1.0版,我倒是覺得可以直接/舊版。--Hamish T 2025年10月7日 (二) 22:57 (UTC)回复
哪天2.0也退役了怎麼办(虽然可能是幾十年以後的事)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13日 (一) 07:57 (UTC)回复
說得好,那就學習Vector,/2010版。--Hamish T 2025年10月21日 (二) 23:40 (UTC)回复
(+)支持--SickManWP❤️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5年10月6日 (一) 12:18 (UTC)回复
可。--西 2025年10月6日 (一) 14:02 (UTC)回复
表示支持。--ByH1995留言2025年10月6日 (一) 14:44 (UTC)回复
(+)支持 ZhaoFJx(Talk) 2025年10月6日 (一) 15:30 (UTC)回复

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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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能不能統一譯名。「建立條目精靈」和「創建條目嚮導」的差別實在是有點太大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6日 (一) 10:01 (UTC)回复

「精靈」跟「嚮導」是地區詞嗎?因為我實在覺得「嚮導」比較直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6日 (一) 10:02 (UTC)回复
精靈 (軟體)的规则是这么写的。--Srapoj留言2025年10月6日 (一) 10:09 (UTC)回复
是地區詞。精靈 (軟體)Module:CGroup/ITItem('wizard', 'zh-cn:向导; zh-tw:精靈;'),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6日 (一) 10:11 (UTC)回复
我在想能不能忽略Wizard这个问题😂,直接将Article Wizard命名为WP:创建条目,并将现在的WP:AFC移动到WP:创建条目流程并参考英维扩充文字作为简介说明页面。--PexEric 2025年10月6日 (一) 10:29 (UTC)回复
就算躲掉標題,也不一定躲得掉內文,建議還是趁早釐清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7日 (二) 19:58 (UTC)回复
既然Eric觉得向导没问题,而且当前版本也确实都叫「向导」,我建议就保持现有译名「条目向导」,不转换地区词。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0月7日 (二) 20:0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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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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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過
完成。存档遵从原子页面的繁简。--PexEric 2025年10月31日 (五) 09: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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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部署Article Wizard 2.1版,并统一译名为“条目向导”一事 公示7日,2025年10月22日 (三) 09:59 (UTC)結束。--PexEric 2025年10月15日 (三) 09:59 (UTC)回复


公示通过,现给出具体部署方案:

现名称 拟移动名
Wikipedia:建立條目精靈 Wikipedia:条目向导/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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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建立條目精靈/重新導向建立 Wikipedia:条目向导/2010版/重定向创建

说明:因为主页面为简体,希望维持子页面繁简统一,故统一为简体,并修改部分地区词。因上方部署方案仍在讨论未进行公示,为求程序正义,就部署方案再行 公示,爲期7日,2025年10月30日 (四) 07:15 (UTC)結束。并附知@魔琴Hamish君。--PexEric 2025年10月23日 (四) 07:15 (UTC)回复

子页面繁简混用我不清楚是不是就没有规定🤔,若允许的话,其实直接保留混用的繁简即可?--PexEric 2025年10月23日 (四) 07:27 (UTC)回复
我認為可以全部保留繁體,連帶前綴。命名規定唯有禁止繁簡混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4日 (五) 19:44 (UTC)回复
连同前缀统一的话,不知道有没有其他问题。毕竟主页面创建一个繁简重定向,技术上好像就不是原来的主页面的子页面了?--PexEric 2025年10月28日 (二) 15:08 (UTC)回复
沒吧,參考維基專題:電子遊戲/簡訊(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30日 (四) 02:30 (UTC)回复
算了,我保留混用的繁简吧,因为好像本来就是有几个繁简混用的🤣。--PexEric 2025年10月31日 (五) 08:43 (UTC)回复
完成。--PexEric 2025年10月31日 (五) 09:2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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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建立條目是否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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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现时作为Article Wizard的入口点,颇有叠床架屋之感。并且相比英文的Articles for creation,中文名称极其令人困惑。en:WP:Article creationen:WP:Create an article均重定向至en:Help:Your first article,宜考虑废除此入口点。--PexEric 2025年10月12日 (日) 09:41 (UTC)回复

這我記得幾年前也討論過整合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2日 (日) 13:58 (UTC)回复
3年前有提及。不过本次处理的话,我会希望重定向到H:创建第一篇条目。我正撰写其新版草稿,届时WP:创建新条目宜同样并入。--PexEric 2025年10月12日 (日) 14:10 (UTC)回复
這之中最早建立的門戶頁面為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14日 (二) 04:48 (UTC)回复
看样子应该是Help:创建新条目,本来是技术向的,不知道怎么现在又成没什么内容的门户了。--PexEric 2025年10月15日 (三) 07:15 (UTC)回复
不知道这个事怎么推进。还要公示吗?🤣H:创建第一篇条目新版我已经写完,观察本串子讨论最后留言逾3日未有回应,自认为有将WP:建立條目重定向到前者的共识。那就 公示7日,2025年11月7日 (五) 09:46 (UTC)結束。附知@Ericliu1912。--PexEric 2025年10月31日 (五) 09:46 (UTC)回复
要直接重新導向,還是標記不活躍即可?如果是合併,記得在編輯摘要或討論頁標記,之類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1日 (六) 12:13 (UTC)回复
认为可以直接重定向,理由在上面。--PexEric 2025年11月2日 (日) 05:0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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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必要界定“理由无意义”之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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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反对票给出的修改意见并不符合事实、或者会让行文变得更差,是否仍应被计为有效反对票?如不,如何界定理由无意义之反对票?--∮♩♪♫♬♭♮♯☧⚧☦︎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24 (UTC)回复

建议添加这样的规则:在1个有效反对票被提出后,如果其他编辑有就该反对票的反对理由做出合理回应,或改进且有留言知会提出者,48小时内提出者未能做出回应,则此时第三方(即不包括涉及条目主编)编辑可以针对此反对票添加“已改进”模板,如有2个“已改进”模板,视为该反对票被划去。--∮♩♪♫♬♭♮♯☧⚧☦︎ 2025年10月20日 (一) 08:53 (UTC)回复
以我的印象,對不合理、不符合事實的反對票較有力的反制是其他人提出,基於正當理由的支持票,而且反對票不合理的情形越嚴重,其他人的支持票也就會越多,因此我反對針對反對票做特殊的處理(另外,反對票有可能不合理,不符合事實,那支持票是否也有可能如此呢?若是,為何只處理反對票?)--Wolfch (留言) 2025年10月20日 (一) 15:43 (UTC)回复
你的印象應該有點過時了,現在投不合理反對票的人會公然出言威脅其他用戶,使其他用戶不敢投支持票反制。(就評選而言)只處理反對票的原因是支持票不須附理由,制訂處理支持票的條文實際上無用,支持票如果附了不合理的理由,那直接移除掉理由就能使支持票重新有效,但反對票是必須附上理由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1日 (二) 10:41 (UTC)回复
如果这样子的话,安全投票不行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2日 (三) 04:51 (UTC)回复
這又有點過了吧,評選用不着SecurePoll。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4日 (五) 06:43 (UTC)回复
投不合理反对票的人会公然出言威胁其他用户
安全投票不就是防这个的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4日 (五) 07:34 (UTC)回复
(以每個條目計)評選的參與人數相對RF(D)A而言少很多,評選用SecurePoll屬於殺雞用牛刀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4日 (五) 07:52 (UTC)回复
这话确实
那就改改
当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管理员(或者其他的什么管理人员)可以要求该条目的评选使用安全投票--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4日 (五) 07:54 (UTC)回复
「已改進」這種說法有問題,假如真的是毫無道理的反對理由的話,那應該做的就是直接不予採納,「已改進」有表示該毫無道理的反對理由仍被全部或部分採納的意思。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1日 (二) 10:46 (UTC)回复
经典一真带九假,纠1个真的有的小毛病,带上9条瞎编废话--∮♩♪♫♬♭♮♯☧⚧☦︎ 2025年10月25日 (六) 07:23 (UTC)回复
評審的目的是判斷條目是否符合標準,而不是讓條目可以在評審期間改到過關。條目在評審期間根據反對意見作出改善固然是好,但這並不意味著反對票理應無效,提名人理應在提名前已確保條目達標,既然條目在評審期間被發現有問題,這就是有力的一票,不應輕易被劃去。--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0月27日 (一) 02:22 (UTC)回复
我們有必要在這裏重新開展一次有關評選的本質的爭論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7日 (一) 10:44 (UTC)回复
當時有其他意見表示「現在的評選過程中允許修改使意見消失已經是開了口子了」,我非常同意,評選已經可以允許一邊審一邊改了,再允許反對票可以因為意見得到回應而被強制劃去,那麼反過來反對票是否亦應可以強制劃去此前的支持票?--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01:10 (UTC)回复
那么本来就是虚假或仅仅是个人偏见的反对理由(例:“我觉得维基百科条目只有不出现汉字和标点符号以外的内容才能进dyk”),可否被划?--∮♩♪♫♬♭♮♯☧⚧☦︎ 2025年10月28日 (二) 02:04 (UTC)回复
明顯擾亂的投票可被檢查員劃掉。--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03:30 (UTC)回复
假如是那种看似中规中矩罗列了一堆理由(可能上千字,七八条),但是仔细核查发现全是假的,或者可能有一条是一个细节上的小问题,剩下的全是虚假或个人偏见式理由的,单靠少数几个检查员能完成核实判断吗?--∮♩♪♫♬♭♮♯☧⚧☦︎ 2025年10月28日 (二) 06:20 (UTC)回复
既然都發現全是假的,那麼理應可以輕易反駁,同上所述,「反對票不合理的情形越嚴重,其他人的支持票也就會越多」。--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0月28日 (二) 08:02 (UTC)回复
需要跟条目内容仔细对照才能核实,现在能活跃关注dyk的检查员有多少,人均要查验多少条目的反对票,怎么可能会都能查的出呢?另外您需注意,人都有厌难心理,如果是自己本来有读过、关注过的条目突然出来一个很长的反对文段,然后去一一核实也就罢了,对于绝大多数路人来说,在评审dyk的过程中,如果他看到一个条目有很长的争论文段,他很可能会觉得这个条目的状态应该比较复杂,判断起来很耗时间,姑且“后面再来看吧”。并不是一定就会“反对票不合理的情形越严重,支持票就会越多”的。恰恰相反,一个不合理的长文段反对意见在现行制度下可以很轻易的摧毁一个本来还不错的条目的被信任感。--∮♩♪♫♬♭♮♯☧⚧☦︎ 2025年10月29日 (三) 11:22 (UTC)回复
支持票不是也一樣?很少有人會去核實其他用戶投支持票是否合理,如果用戶向一個不合格的條目投了支持票,那又該怎麼處理?--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0月30日 (四) 02:07 (UTC)回复
说明现行制度却有许多不足,在一切值得改进的地方都应做改进探索,而不是拿“这个改革不能解决全部问题”阻塞改革--∮♩♪♫♬♭♮♯☧⚧☦︎ 2025年10月30日 (四) 05:17 (UTC)回复
不認同有效反對票可以被後來的意見自動劃去是「阻塞改革」?--黑暗魔君留言2025年11月9日 (日) 09:15 (UTC)回复
這是你和他對於「有效」的定義不同而已,至於這個不同的背後原因我之前也不是沒和你爭論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10日 (一) 00:50 (UTC)回复
其實我的意思是我們沒有必要在這裏重新開展一次有關評選的本質的爭論,真要這樣做的話,應該開一個新的討論串。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31日 (五) 08:29 (UTC)回复
社群無數實踐經驗顯示,此類限制沒有意義。因為所謂「理由無意義」或「毫無道理」與否,本來就是由社群所定義,而理由本身是可以照抄的,許多時候符合情理,於是不可能就此單獨制定足以解決前述問題的標準,至多是個案處理。我認同Wolfch的看法,社群對於不合理情況,往往會予以反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1日 (二) 13:27 (UTC)回复
見上。如果這是能「個案處理」的話,我關注能否就此建立一個具體的機制。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2日 (三) 00:49 (UTC)回复
「公然出言威脅」顯然是投票者的問題,不是社群的問題。如果有實際案例,亦請提出讓社群批評。就評選而言,每篇條目內容不一,於是評選標準亦不一,無從談起建立統一官僚機制。——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2日 (三) 15:47 (UTC)回复
倒是想到一點,過往個別評選面臨爭議之際,不時經共識暫停程序(包含暫不予以結果),以等待社群討論;這應該也算一種「個案處理」的具體機制,若有必要,可將此種慣例明文載入各該評選規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0月22日 (三) 15:50 (UTC)回复
支持--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5年10月22日 (三) 17:03 (UTC)回复
我說的“具體機制”正是如此,我的想法是進一步細化這個現行做法,並再引入一些額外規定。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0月24日 (五) 06:44 (UTC)回复
@静魔魔女已投支持票的人能算第三方麼? 如不能算,即已投支持票的人不能使用「已改善」幫忙劃去反對票。若是這樣,同理兩個未投票的人用了「已改善」劃去反對票,也不應再投支持票,對他們來說還不如直接投支持。所以如投支持票的人不能用「已改善」劃去反對票,這方案沒甚麼意義,但如果能劃,未知大家會否覺得支持方變相多了0.5票。--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5年10月25日 (六) 06:58 (UTC)回复
我认为已投支持票的人可以算第三方。--∮♩♪♫♬♭♮♯☧⚧☦︎ 2025年10月25日 (六) 07:24 (UTC)回复
在我看來,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劃票不可取。--Temp3600留言2025年11月2日 (日) 07:45 (UTC)回复
(?)疑問:在DYKC/GAC/FAC/FLC,我看到反對票的附加理由是「同上」(如使用者A在投反對票時依規定附上意見,下一個投票者隨之附上「同上」),這算不算有效理由?--Sinsyuan✍️PJTW 2025年11月3日 (一) 02:08 (UTC)回复
這要看他「同」的「上」本身是否有效的理由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3日 (一) 02:13 (UTC)回复
除非基本资格不过关,我是很反对同上的,否则岂不是一个没能检查出来的错别字可以被雪球一堆反对票,如果有恶意阻挠式投票的话--∮♩♪♫♬♭♮♯☧⚧☦︎ 2025年11月3日 (一) 11:41 (UTC)回复

整理WP空間可檢索到的主題摘要(或較偏向兩岸四地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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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曾經直接或間接提及台灣相關出生地的討論,比較有參考價值的主題是2017年2月及4月的條目探討、2007年的方針。如果共識沒有變化,大致上針對出生地這個主題,與台灣這個詞相關時,較主流的2種處理模式是"先到先得"或"使用台灣比中華民國台灣省為佳"。因為2007年和2017年都是相當久遠的主題,是否有意見上的變更,社群或許可以提供看法。若沒有需要變更,則仍以過往主題的相對主流意見為主(因共識未被推翻)。

  1.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3月#Matt_Smith
    • 編輯要與來源一致,但可能存在折衷作法
  2.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20年3月#BN73411(Special:diff/58520075)
    • 提報文只提到經常修改人物條目的國籍與出生地資訊,但抓出差異連結,大致上包含但不限於LTA:C7的領域,其他兩岸四地相關模板也有被處理。
  3.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8年9月#對於使用_台灣_還是_中華民國_的想法
    • LTA:C7(Changshaone)的言論在這邊似乎被刪除,但對討論本身似乎影響不大。但討論因為混有中國主題而離題,產生額外的爭議而無共識。
  4. Wikipedia_talk:避免地域中心/存檔5#反對“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
    • 從發起主題和覆議的帳號及整體話題狀態,應是無效主題。參與者政治意識過度極端,僅針對帳號活動紀錄,似乎有傀儡議題。
  5. Wikipedia_talk:避免地域中心/存檔5#WP:BIAS:“‘台湾省’一词在部分泛绿人士看来可能含侮辱性”?!
    • 概要性陳述即台灣省通常狀況下不使用。
  6.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7年4月#台湾人籍贯问题
    • 大致上可以得出籍貫仍有意義,但具備或需要使用相關概念的使用者下降
  7.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7年2月#(代问)1998年以前台湾岛上出生的艺人条目,出生地使用_台湾_还是_中华民国台湾省(Special:Contributions/218.250.217.137Special:diff/43708878)
    • 總體而言,幾乎不支持將原已經是X灣的替換成中XX國XX省等情形。採先到先得的概念,反之亦然,即原先是中X民X台XX時,不替換成X灣。( π )题外话IP的活動模式很LTA:C7
  8. 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过滤器请求/存档/2018年#標籤在條目內更改國籍模板(2017年2月)
  9.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7月#「台湾」的问题
    • 大致上產生旗幟模板低效無用的觀念,並初步提及出生地的資訊以台灣陳述較佳。主題有一部分離題與中國主題有關。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0:04 (UTC)回复

@Rastinition我好奇你是否由此得出了甚麽結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4日 (二) 11:46 (UTC)回复
我不能肯定我看到的是否是全部,以我的視角看到的可能是
  1. 比較新近且稍牢固的觀點應是遵循可供查證且先到先得,較古老且或許曾被推翻的觀點是用台灣比較恰當。(!)意見個人認為不管意見方向,基本仍須符合"不強調國籍"這個概念,不管用國籍模板或內部連結,多次陳列,都不符合"不強調國籍"的概念。用台灣如果較恰當可能會立基在它屬於代稱,所以剛好符合不強調國籍。
  2. 大致上有相對明確共識的可以照2017年2月的處理(先到先得),如果混入2017年4月的觀點,或許出生地不再特別陳列籍貫,因為概念及使用不普及。(!)意見個人認為仍有用,可以用再哪些位置需要再確認。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2:00 (UTC)回复
@Rastinition你這裏的前提是“共識沒有變化”,然而我不太確定2020年下半年設立CS4D規則的討論是否算共識“有變化”的情形,而現時的CS4D沒有任何有關使用「中華民國」一詞的直接規制,因此可能的方向會是是否需要就此作任何直接規制。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4日 (二) 14:09 (UTC)回复
如同台灣省產生有條件不使用的共識,如果談及中華民國不使用,應也是有條件時(不)可使用,滿足哪些條件件下(不)可使用。你檢附的連結稍晚再閱覽。( π )题外话在我發佈的這個主題前1個月內應還有一個還沒形成共識或修改條文完成的討論進行中。--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5:12 (UTC)回复
@Sanmosa大概看完,理解原討論中更偏向以事實採認的精神,並大幅簡化敘述。大致上比較明顯有形成共識的,雖然後續有新的討論,但精神沒有被改變,或許有新增。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5日 (三) 10:39 (UTC)回复
@Rastinition循例提醒一下,命名常規一般不適用於內文。「臺灣」、「中華民國」兩詞的規制理論上是可以來個系統性的重構的,因此你說“明顯不太可能被調整的共識”倒不一定,我現在的想法可能傾向於1950年起(1949年末時中華民國還沒完全失去對中國大陸的控制)表示在金門、馬祖(、東沙羣島、南沙羣島)外的臺灣地區地名時規定使用「臺灣」,其他情況下則規定使用「中華民國」。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5日 (三) 10:53 (UTC)回复
大致認知這是基於事實採認的精神,2025-1949=76,把你的概念套入目前的頁面,且形成共識,建立時間少於76年的公司用台灣。這個陳述是基於我認知到你並非只針對人物,所以替換指稱對象。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5日 (三) 11:07 (UTC)回复
“建立時間少於76年的公司用臺灣”也不一定,1945年以前就在臺灣存在的公司也是用“臺灣”,當然內部連結的指向也會有變化。此外,提述1945年至1949年之間的行文中如果不牽涉任何當時的臺灣省以外的地名,而且也不牽涉具體的正式省級行政區劃的話,那我也傾向於用“臺灣”。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5日 (三) 12:53 (UTC)回复
你要作什麼?看不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4日 (二) 11:47 (UTC)回复
若要相當簡化動機,以現有或過去的討論禁止LTA:C7LTA:香港藝人破壞者等類似特徵的操作者針對性的變更或添加國籍模板,或者是在不使用國籍模板時嘗試以其他手段強調特定國籍、屬地、行政區等可以廣義定論為強調國籍的行徑--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2:10 (UTC)回复
如果是“添加國籍模板”的行為的話,現有的MOS:ICON能直接規制。此外,WP:格式手册/信息框#國籍與公民權現有的規定有特別說明“當傳主出生的國家/政權與具備國籍/公民權相同時,資訊框應避免使用|nationality=|citizenship=”,但此條的執行情況似乎不是特別好。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4日 (二) 14:16 (UTC)回复
我比較關注的是,原先可能透過國籍模板或國籍的區塊強調國籍,因為被禁止而利用其他區塊強調國籍,如居住地、出生地點,逝世地點,遺體發現地,失蹤地點等任何一個可能有機會植入國籍的區塊,實際上結果等同禁止一個區塊顯示,而試圖用更多區塊呈現,達到強調國籍的目標。這個狀況在近期我注意到的符合部份LTA:C7特徵帳號上顯現。概要的陳述即因為MOS:FLAGCRUFT,改用內部連結自帶的顏色特效達到強調效果,並特意在任何可能可以陳列的區塊展示相關資料即強調特效(如內部連結,重合WP:OVERLINK)。--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4日 (二) 15:12 (UTC)回复
顺带,旗帜废除之后很多地方写[[臺灣]],但其实应该是[[臺灣地区|臺灣]]。不会有谁出生地或者什么销售区域写「海南岛」的,「台湾」也同理。要不就把「台湾」移到「台湾岛」,把「台湾」重定向到「台湾地区」。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4日 (二) 16:20 (UTC)回复
整篇「臺灣」條目現在是四不像,又中華民國,又臺灣島。或許這倒是符合事實啦,但百科全書是有分工的。倒是中華民國條目被改到現在這樣,效果雖然見仁見智,但內容上剛好能跟多數地方寫「臺灣」實際上應指示的目標配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4日 (二) 16:46 (UTC)回复
你不介意和KOKUYO再冗長辯論的話,你可以正式提議這樣做。我之前也不是沒有這樣做過,但沒能討論出甚麼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5日 (三) 01:12 (UTC)回复
怕了。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5日 (三) 06:28 (UTC)回复
我不知道KOKUYO的那些冗長辯論能不能算“嚴重用戶衝突”,如果算的話,那這可能能走仲裁流程。這裏正好有仲裁員,我直接讓仲裁員在這裏給個初步判斷就是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5日 (三) 10:43 (UTC)回复
不如先修訂格式手冊,同時允許使用「[[臺灣]]」跟「[[臺灣地区|臺灣]]」,至於具體怎麼統一,可以後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6日 (四) 16:07 (UTC)回复
我擔憂允許使用「[[臺灣地區|臺灣]]」相當於暗示「臺灣(福建省)金門縣」、「臺灣(福建省)連江縣」的表述是合理的,因為金門、馬祖等地也屬於臺灣地區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1月7日 (五) 02:23 (UTC)回复
如果「臺灣」的主要含義是臺灣地區而非臺灣島、臺灣島及其附屬島嶼(≈1949年之臺灣省)、今日臺灣省,那麼寫「臺灣金門縣」其實是合理的。衹是可能會引發誤解和不必要的爭端,所以因而繼續禁止這樣的寫法也是有道理的,比如要求這種情況下寫出「地區」兩字。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7日 (五) 03:00 (UTC)回复
不斷言是否比較適當,但套用這個主題WP: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25年10月#資訊框中「國家」一欄是否應該帶有連結的概念處理或許可行。或許可延伸出不承認也不否認的作用。不承認也不否認屬於任一種連結所代表的對象。--Rastinition留言2025年11月7日 (五) 15:33 (UTC)回复
可以就此規定,本來不能用的,今後仍不能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1月8日 (六) 14:37 (UTC)回复

靠灌水就能灌出荣誉的编辑松意义何在?要不要给折毛解禁并补发俄罗斯大使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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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明確消歧義括號不應用在條目正文」正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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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明確消歧義括號不應用在條目正文正在公示,爲期7日。 ——魔琴留言 贡献 PJ:小學 PJ:兩岸 2025年11月9日 (日) 16:29 (UTC)回复